近年来武汉楼价高涨,令江夏区汤逊湖周边的土地身价倍增,围绕巨大的商业利益,当事各方纷纷卷入。
在“土地财政”、“土地经济”多遭诟病背景下,湖北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秀英的遭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土地经济的原生态标本。
1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王秀英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那边的人好意提醒王秀英:“你不要倔强了,最好还是改变一下策略……”
“不可能!不可能!”王秀英右手一挥,说道,“为人做事,要行得正站得稳!”
王秀英,湖北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打电话给她的是她一个多年的朋友,也是武汉市房地产界的一个商人,深谙业内“游戏规则”。
“他的意思是叫我去给那些领导送送钱。”王秀英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解释道,“我做我们的正经生意,凭什么送钱给他们?”
不善送礼的王秀英也有送礼的经历。2002年,她给江夏区某个领导干部送去两条香烟,结果被拒绝了。事后,这个领导放出话来:拿两条烟就想搞房地产?
王秀英是一名转业军人。军人的倔,在这个已经年过五十的女人身上还没有被磨平。她总是认为,阳光下没有见不得人的事物。不过,在为一宗土地经历了5年多的折腾之后,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一认识。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一次招商引出的土地权属纠纷案,让王秀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困境。
这宗土地纠纷,一直受到湖北省委有关领导的持续关注并至少4次批示,但是纠纷依然云遮雾绕。
124亩黄金土地的由来
10年前,武汉市江夏区(原武昌县,下同)辖下的庙山还是一片荒山。
1992年12月16日,江夏区土地管理局与伟联置业、伟喜投资公司(董事长同为一人)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转让位于武昌县大桥镇庙山的527.7亩土地。当年12月23日,伟联置业投资成立了顺联公司,该公司承接了《国有土地转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该公司一直没有取得合同转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取得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许可证》。
有迹象表明,顺联公司未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将700余万元土地转让款交纳到江夏区土地管理局。此后该片土地发生二次转让时甲方的变化,从另一个方面证明,江夏区土地管理局在1994年底前已经收回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
1994年12月3日,江夏区土地管理局以甲方身份,出面与湖北红莲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红莲湖公司)签订了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蹊跷的是,合同要求红莲湖公司将土地转让款交到顺联公司的银行账户,而不是江夏区土地管理局的土地转让专户。红莲湖公司先后向顺联公司账户注入530万土地转让款后发现了这一问题,于是终止继续付款。此后一段时间,红莲湖公司开始在上述土地上启动相关建设项目,先后投入资金近1500万元。
1998年5月,红莲湖公司总经理李渝生涉嫌经济问题被拘,建设项目中止,土地被闲置。为了重新启动该片土地上的建设开发项目,庙山开发区管委会于1999年12月7日召开专题协调会,将前后两次转让的500余亩土地进行分割。根据红莲湖公司此前支付到顺联公司账户、庙山管委会及农民搬迁等款项的资金累计620万元再除以每亩地5万元计算,红莲湖公司被分割到124亩土地。
在此次协调会上,庙山管委会决定,分割后各地块的土地手续由顺联公司申请办理。这一做法不仅将一个简单的土地确权问题复杂化,还为后来的诸多纷争埋下了祸根。
被分割到红莲湖公司名下的124亩土地依然闲置,这是江夏区有关领导不愿看到的,他们希望有新的资本注入,让这片土地活起来。于是,鸿福公司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