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7日电(记者周立民)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家义涉嫌职务犯罪案7日在滁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刘家义接受包括多位法官在内的贿赂90余万元,接受案件当事人贿赂后重罪轻判、通过工程建设受贿也是其重要敛财渠道。
刘家义现年60岁,去年12月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检察机关查明,刘家义在
1989年11月至1992年9月任利辛县委书记、1997年8月至2004年4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非法收受23人贿赂人民币90万余元,以及1万元人民币购物卡、1台笔记本电脑、1套家具、两台空调等财物。
新闻背景
安徽阜阳中院庭长“大换血”窝案后17人走上岗
11月22日,阜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对阜阳市中级法院17名庭长、副庭长的任命。11月24日下午,阜阳中院举行仪式,向这些新任庭长、副庭长颁发任命书。当天的会议上,“重塑法院形象,重树司法权威”成为高频字眼。
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任院长“前腐后继”
近两年,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笼罩在“腐败”的阴影之下,2005年是震惊全国的腐败窝案,2006年是前后三任院长相继落马。
2006年8月底,曾经担任阜阳中院院长的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分别被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安徽省的安庆市、滁州市、六安市三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这三任院长连续主政阜阳中院十几年。他们的落马,诠释了为什么最近几年来,阜阳中院会不断发生震惊全国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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