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王研、冯亦珍)中国政法大学一名学生因公交一卡通的高额押金,把官司打到法院,使公交IC卡押金问题引发社会热议。与此同时,郑州、上海等地公交IC卡押金沉淀的巨额利息也让人们惊愕:收取远高于成本的押金生息牟利,不就是变相乱收费吗?!
从处于争议漩涡的几个城市来看,北京的公交IC卡收20元押金,上海和郑州收30元,而一张IC卡的工本费也就几块钱。有关部门收取数倍于成本的押金,结果如何呢?据测算,目前上海市场流通的交通一卡通1500多万张,扣除成本,沉淀的资金超过了3亿元。按现行利率计算,年利息达1000多万元!再加上用户向卡内充值的金额,数值更为可观。而且如果消费者丢失或损坏了IC卡,押金就变成了“赔偿金”。另外,押金沉淀的资金及利息的流向和用途也令人生疑。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有关部门公布押金收取理由及其用途,至今没有结果。
收取高额押金明显违反有关规定。1993年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要求立即停止“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2001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可有关方面却还坚持以“物价部门批准了”“国际惯例”等说辞为自己辩解。有关专家指出,IC卡是提前充值支付的,应该按充值数额的多少给予实际支付时的各种优惠折扣,或是免卡费,这才是国际惯例。
此类乱收费除了公交IC卡的高额押金之外,还有加油卡的高额“工本费”等等。此类凭借垄断地位乱收费行为已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有关地方和部门应改邪归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有关管理部门应主动作为,坚决制止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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