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清晨,“高官受贿”在澳门终审法院完成预审,前特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受贿及清洗黑钱等罪名表证成立,不准保释,即时由囚车押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同案一名建筑公司负责人,9日前往检察院协助调查时正式被落案起诉,使得被捕人数增加至13人。
预审程序通宵达旦
欧文龙8日下午由检察院转交终审法院后,经过13个小时预审程序,终审法院负责此案的预审法官在审视所有由检察院移交的文件及证据,认为欧文龙涉嫌严重受贿及清洗黑钱表面证供成立,须即时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路环监狱一辆白色囚车在9日清晨6时抵达南湾湖终审法院,并进入终审法院地下停车场,准备将欧文龙接走。
追访有关案件的大批港澳传媒记者,自欧文龙移送终审法院后,一直守候终审法院门外等候消息,不少记者已经疲态尽露,在现场稍事休息。直至囚车抵达终审法院停车场门外,意味预审程序已经结束,记者们重新抖擞精神,冲上去采访。
欧文龙在步上囚车前须接受简单的检查。押解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后,欧文龙独自进入囚车尾箱,守候在停车场门外的特警人员随即戒备,严禁所有人接近停车场门口。
终审法院停车场大闸在10多分钟后升起,载着欧文龙的囚车由两辆特警车辆前后护送,迅速驶离停车场。当时欧文龙坐于囚车的左边位置,如同其他囚犯一样戴上白色口罩。囚车于10多分钟后抵达路环监狱,押送过程顺利。
欧文龙案由终审法院进行预审程序,澳门终审法院法官朱健主审,助理检察长宋敏莉提出公诉。欧文龙则聘请曾任澳葡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最后一任专员、现在澳门任职律师的斐明达为自己辩护。预审程序通宵达旦,朱健裁定欧文龙表证成立,于清晨6时将欧文龙移送路环监狱羁押,等候排期审判。据澳门媒体估计,该案有可能在一个星期内开审。
港澳廉署搜获大量重要证据
港澳两地廉政公署在日前采取的突击行动,事前不露风声,有关人等猝不及防。执法人员在港澳多处地方搜获大量重要证据,香港廉署人员上周四搜查欧文龙在中环一家银行开设的保险箱,发现内有总值2000多万元的现金,以港元为主,一叠叠的钞票放置得非常齐整;澳门廉署也自本月2日起展开连续150小时的调查行动,搜集大量财务文件,上周四起搜索一些公司、住宅和办公地点,包括欧文龙的办公室及官邸。期间两地执法人员在港澳两地的银行保险箱、住宅、办公室等处,搜出欧文龙及现居于外国的妻子陈明瑛拥有不同货币的现金总额,就超过1亿澳门元。
由于现钞数量惊人,有一插曲:执法机关需要即时在市面搜购多部兼具验钞功能的数钞机,为免耽误侦查,都需要现货,这个急迫“要求”一时难倒业界。
欧文龙涉嫌贪污,被指涉及的“黑钱”达天文数字,而且贿款分别被怀疑存入设于香港及外国的银行户口。根据香港廉署调查,欧文龙在过去2至3年间,怀疑至少透过4种不同途径,将贿款转折存入他直接及间接控制的香港银行户口。
港澳两地在赃款移交的问题上,双方已经作出安排。根据澳门法律,终审法院首要证实欧文龙有参与受贿及洗黑钱等不法活动。一经定罪,澳门特区政府可透过终审法院申请,向香港法院要求冻结有关户口及充公有关贿款。
至于已流出境外的“黑钱”,当局如要冻结欧文龙在外国开设涉及“洗黑钱”的户口,申请程序较为复杂,这涉及区域间的司法合作问题。今年2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延伸适用在澳门并正式生效,如涉及“洗黑钱”的户口亦为缔约国成员,便有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资产的返还和处分的义务。
欧文龙胞弟夫妇二人不准保释
同案中协助调查的一名建筑公司陈姓负责人,前日由律师陪同前往检察院问话后,9日上午10时许再次前往检察院协助调查,因涉嫌行贿被检察院正式落案起诉。他成为“世纪贪官案”中第13名被捕人士。初级法院对其预审后,认为表证成立,但准以现金5万元保释,禁止与其他嫌疑人接触,每30日需向检察院报到一次。
同案被捕的欧文龙3名亲属、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判头等共11名,9日零时前在初级法院已经完成预审,分别涉嫌行贿及协助清洗黑钱等表证成立。其中欧文龙胞弟夫妇二人不准保释,比欧文龙提前5个小时移送路环监狱羁押。
其他人士准以现金3万至50万元保释,其中欧文龙之父的保释金额最高,达50万元。各人在保释期间禁止离境,禁止互相接触,分别每15至30日向检察院报到,案件发还廉政公署继续调查。
《澳门日报》:特区痛打大老虎
《澳门日报》日前发表社论文章指出,特区政府不论是谁,查有实据绝不护短,致力打击贪污,追求廉洁社会的决心,这正是“一国两制”事业成功实践的重要基石,也是催生“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社论表示,欧文龙涉嫌严重受贿,并进行非法金融操作活动,这是澳门开埠以来最高级别的官员涉贪下马,在社会上宛如引爆大炸弹,也轰动港澳。但一个主要官员被拘留下台,便将其下属或所有公职人员打成“大反派”,纯粹是个人的“一家之言”,广大居民要头脑清醒,凡事须凭事实,重证据,大众的公敌是贪污、是查有实据的贪渎分子。
社论指出,特区政府今次直面问题,廉署立即行动,“明显看到欧文龙在管辖范围下以权谋私,证据比较确凿”,特首即发出拘捕令,立场鲜明,反应果断,挽回居民对行政当局的信心。事实证明,特区高层聆听居民的声音,以民为本,并非空话。
社论还表示,站在历史的高度,特区政府做出了反贪最强一击。澳门廉署打倒大老虎,拳风荡漾,必然震动社会,更震慑贪渎者。长远来说,显示特区政府不论是谁,查有实据绝不护短,致力打击贪污,追求廉洁社会的决心。
社论在最后表示,“本人……必当拥护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竭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这是特区主要官员的就职誓词,是对国家、对澳门、对全体居民的庄严承诺。“公生明,廉生威”。威信来自操守,公仆谨记!
(本报澳门12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