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医疗咨询会上,咨询医疗保险问题的人非常多。□记者陈晓东图
核心提示 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职工家属、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等都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这种设想将在郑州市得以实现。
12月15日,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的听证会,各界代表对该草案提出了建议。该草案提出,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
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配合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大病最高能报销6万元。本报将此草案主要内容公布,市民如有建议,可向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提出。
4个名词
在阅读本文前,需要先区分以下4个名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001年1月,郑州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止到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55万人。郑州市凡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市属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劳动者等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而出台。2006年,郑州市12个县(市)、区在试点的基础上已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近9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以上两个范围之外,郑州市还有253.8万人享受不到医疗保障。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今年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全体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今年3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把郑州、济源确定为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经过长达9个月的调研,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起草了《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国家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各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明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后,将先行在郑州市金水区试点。
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一旦遭遇大病、重病,治疗费用有可能超出基本医保的年度限额支付标准。为此,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城镇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的统筹基金可支付额度为3.5万元。
草案解读
●基本医保计划覆盖全民
据统计,至2005年年底,郑州市总人口716万人。其中,市区城镇人口294万人。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拟覆盖郑州市金水、中原、二七、管城、惠济和上街区行政区域内(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的253.8万城镇居民。
草案规定,参保对象为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从外地迁入的需满两年)、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职工家属、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郑州市城区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包括市属、省属、部属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4类人员财政补助不同
草案规定,“全民医保”采取“低费率、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解决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来源由个人缴费,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共同构成。据初步估算,“全民医保”全面实施后,省会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一年将为此投入1.64亿元。
草案中,参保居民被划分为4大类: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不同人群,缴费数额不同。缴费采取个人缴纳一部分,市、区财政补助一部分,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补贴一部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由市、区财政全额补助。
具体说来,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年度缴费50元、财政补助40元,打入个人账户25元、统筹基金65元;18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年度缴费250元、财政补助80元,打入个人账户50元、统筹基金280元;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个人年度缴费50元、财政补助40元,不设个人账户,90元全部注入统筹基金。
享受低保的人员中,18周岁以下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市财政补助70元,区财政补助20元;18周岁及以上的,市财政补助270元,区财政补助60元。
●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保
目前,存在着年轻人不愿参保,老年人迫切要求参保,无病者不参保,有病者愿意参保的问题,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全民参保”采取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保,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对此,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马杰解释,家庭捆绑式参保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个人不能单独参保,例如一家庭愿意参保,其户口本上有五口人,如已有两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那么其余的三口人要一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医保。与城镇职工参保必须先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办医疗保险政策不同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不与养老保险挂钩,可直接参加医疗保险。
“这点与城镇职工以单位集体参保、灵活就业者以个人参保等方式不同,家庭捆绑式参保,前期将要做大量的入户调查工作。”马杰说。
●两个医保账户各有用处
据了解,政策启动后,市、区财政将首先为每一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注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看病和药店购药;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门诊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
草案规定,参保人员大病住院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达到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支付。在一年内,统筹基金可为每位参保者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
马杰介绍,为解决大病、重病人员的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保2.5万的年度限额支付标准的问题,城镇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参保人员可以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下的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缴费10元,18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年缴费30元。支付比例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同,每年统筹基金可为其支付3.5万元。
在两项保险保障下,参保者每年将可以净报销医疗费用6万元。
●举报医保作假将有奖励
草案中规定,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明确有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门的,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对此,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李同山解释说,对于精神病,需要有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鉴定的结果。目前,医保中心已经研究决定建立奖励举报基金,凡是发现参保病人,包括医疗机构的人员在医疗保险上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并进行举报的,将发放奖金。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果肇事方给予赔偿,那么医疗保险将不再支付,但如果肇事方逃逸,出于人道,医疗保险还是会承担。
据悉,《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年出台后,将先在金水区试点。为了更多地听取市民的意见,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公布了两部电话,市民对草案如有建议,可拨打0371-67970261、67431552。
代表意见
12月15日下午,在草案听证会现场,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代表各抒己见,对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议。
●个人账户存钱太少
作为一名基层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金水区的姬淑亚提出,草案规定,个人账户中,18周岁以下的个人账户为25元/年,18周岁及以上的为50元/年。实际上,门诊一次花费就有可能超过25元甚至50元,那么个人账户就没有什么意义,还可能引起参保者的不满。
另一位代表提出,既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那么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是不是可以通用,把整合的钱放到一个需要看病的人身上。
●门诊费用能否分类支付
中原区人大代表杨晓萍多年来一直关注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她提出,在住院待遇的起付标准以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中,把医疗机构分为三类,不同的类别标准和比例都不一样,可是门诊在任何医院的支付费用都一样。这样,大医院和社区医院在门诊上的支付费用都是一样的,居民肯定都挤到条件好的大医院看病,不能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她建议,不同类别的医院应该有不同的门诊标准,比如去一次大医院25元,那么这个25元在社区医院是不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可以减少居民“小病去医院”的现状。
她还提出,此次全民参保,由个人、市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各区承担标准相同,但是市里各区经济情况不一样,经济收入好的区可能感觉负担较轻,可是从中原区来说,国有企业多,下岗工人和低保人员多,负担比较重,这个能不能有所区别?
●家庭病床能否统筹支付
杨晓萍反映,医院的药费和药店的药费差别较大,约有25%。对于在医院住院的慢性病病人来说,药费太贵,负担太重,医院的药价如果能和药店并轨就好了。
金水区卫生局的一位代表提出,有些病号住院费用高,想回到家里进行疗养,可是在家里看病,统筹基金不能支付,只好在医院住着。家庭病床能否列入统筹支付范围?
●年龄界限过于宽泛
有一名居民代表提出,草案以18周岁为分界点,是不是年龄界限太宽泛了?中青年人发病率低,老年人发病率高,这个能不能有所区分?
此外,代表们还提出了郑东新区失地农民许多已经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接续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