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知强调,医院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将严究院长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卫生、中医药监管,建立巡查工作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行业实际,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通知指出,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不仅要从卫生行业内部管理方面研究解决办法,还要研究解决医院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制度体制改革、规范医药代表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通知提出,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道德水准,规范各项诊疗活动;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人文医学列为继续教育课程内容,并给予学分;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中医师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通知还提出,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规范医院的采购行为;规范医疗卫生单位接受赞助行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实行院长问责制,若发现医院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严重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首先追究医院院长责任。此外,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卫生、中医药监管,建立巡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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