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论中暴露,在争论中解决,在争论中寻求和谐。
2006年,住房、社保、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不断暴露,新旧矛盾交织,各方利益错综复杂,争论激烈。
然而在争论中,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渐渐浮出水面,“社会和谐”的声音赢得广泛的支持。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形成共识中走向坚实。
房地产成反腐前沿经济命题寻求政治解答
2006年9月下旬,朱列玉觉得事情开始有些敏感了。
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在今年2月提案建议公开房屋成本价;七个月之后,广东省建设厅以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侵犯商业秘密为由,给出了否定的答复。
也许他自己也没意识到,他已经触及到房地产市场最为敏感的神经。
消息传出,波澜顿起。对广东省建设厅的这一表态,各种观点激烈交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明确表示,绝对有必要公开房屋成本价。此前,他曾多次发表文章,指出要严打房地产领域的腐败。
而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陈敦林则认为此举将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严重干预,表示“很反对房地产公布成本价”。
争论早已超出学术讨论的范畴,在网络媒体迅速延烧。大量网民留言,支持公布房屋开发成本的观点。更有网民质疑: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推动房价非理性上涨,算不算是对市场的“过分干预”和“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破坏”?
随后,主流媒体也随即跟进,全面报道。期间,房地产大亨、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其博客上称:房地产成本公布是一个不应被政府参与和管制、不应被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
任志强的观点很快受到反驳,其中一种声音认为:要求公开房地产成本,实际是要求政府增强土地交易环节的透明度,以此减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从而降低因腐败增加的隐性成本。
山雨欲来风满楼。2006年,注定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最不平静的一年。
在2006年之前,房地产还主要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命题。始于两年前的新一轮宏观调控,政府把房地产市场列为重点对象,采用了收紧银行贷款、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一系列紧缩性措施。步入2006年,央行仍密集运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两次加息,三提存款准备金率。
今年初的“两会”期间,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提出的解决房价上涨过快的四项措施中,也主要是经济措施,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快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完善金融、信贷、土地、税收、销售等政策,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然而,房价并未随之回落。
5月中旬,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宏观调控再度拉开序幕。
中央出手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交投冷清。上海的数据显示,6月的商品房成交量比5月同期下跌超过1/3;北京6月的夏季房展会也不见了往昔火热的场面,人流量锐减一半左右。
此时,围绕政府该不该插手商品房市场、住房供应结构如何完善等问题,各方争论再起。
多名房地产开发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担忧宏观调控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但仍对房价自信满满。建设部住宅及房地产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彼时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称,他参加的多个座谈会中,“围绕两个70%和90平方米这三个硬指标,政府该如何调控地产市场”是与会者争论不休的话题。
“九部委十五条”颁布月余,房地产热点城市中,出台地方实施细则的只有深圳,部分城市房价继续大幅上涨。
6月,新华社播发文章,分析房价的“呼和浩特样本”,直称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是房价上涨的关键助推因素。
与此同时,一场触及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反腐行动正在悄然展开。
6月,主管城市建设规划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被免去职务,并在年底被“双开”。同月,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房地产经济问题分别被“双规”。在湖南,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也因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腐败行为落马。
7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文,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再度进行重大调整,要求严把土地“闸门”。更多因涉嫌房地产腐败的落马官员,此间纷纷被媒体曝光。
至此,2006年的“房价保卫战”,以经济政策始,政经政策综合出台为高峰,热点不断。
以今年为转折点,房地产市场不仅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对象,而且成为反腐败的重点阵地。房地产也从一个纯粹的经济命题,逐渐转向横跨经济政治两个领域的大命题。
大戏连台。11月,建设部官员表示,当前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然突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结合治理房地产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治理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调研工作,摸清房地产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重点部位及表现形式,为消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好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同月,新华社继续播发文章,分析房地产价格中的“腐败成本”。
12月9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部分省市、地区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确实存在“大量腐败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中央政府、中央纪委对这个问题都十分重视,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房地产市场在公众、专家、官员、房地产商的争论中,将种种矛盾、利害逐次暴露。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正沿着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路线继续深入。其间的政经通道,已被打通。
“房地产样本”的攻坚意义
2006年的房地产市场争论,有着特殊的样本意义。其中体现的几个突出特点,有助于理解我国新阶段的改革特色:经济改革寻求政治解决,已成为改革的重要指向。
在市场尚未发育完全,行政力量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打通政经通道,已经成为保证改革朝向公平正义的关键抉择。
“安居才能乐业”,房地产市场的公益属性被充分认识。
“市场万能”的思维模式渐被抛弃,“市场失灵”被越来越深地认识到。中国的市场改革进入更成熟阶段,政府责任、清明政治被寄予更大的希望。
不同利益集团均寻求自己利益的充分表达,公众高参与度成为改革新特色。
不同利益群体都争相发出最大的声音,观点激烈交锋,但不同群体都没有绝对的话语权。这一方面体现出不同利益群体矛盾的尖锐性,另一方面也使矛盾的充分暴露成为可能。
问题暴露的彻底性急催解决方案的彻底性。
对问题的准确分析、解剖,是保障改革方案设计准确的前提。对房地产市场现存问题的充分暴露,对相关因素分析步步深化,使解决方案更具正当性、准确性,政策的权威性在增强。
一年来的房地产争论,印证着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正是因为有了“和谐社会”这个新的目标,问题的暴露才更充分,解决问题的彻底性才有了更大的可能。
回首2006,房地产市场的争论在各个领域具有特别鲜明的样本意义。备受关注的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医疗体制改革等领域,各种矛盾不断浮出水面,官煤勾结、医药腐败等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得到进一步揭露和处理。
——安全生产反腐开路。安全生产事故频繁,“血煤”无法被容忍。年初,温家宝总理强调,要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并明确要求“监察、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进行彻查,对行动迟缓的地方要加强督办。”
“官煤勾结、权钱交易问题仍然严重”,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在9月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同时介绍,今年1至9月全国死亡3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发生3起,其中两起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
11月底,针对两天发生三起特大矿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痛斥一些地方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到了相当严重程度,并称“有了政府作后台,矿主就胆大妄为”。
——医疗卫生改革坚持公益性。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中,8月初,“欣弗”事件暴发,对药监部门当“甩手掌柜”的批评声高涨。新华时评将矛头直指地方政府,指出在一些地方由于药品企业与当地政府有利益关联,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对此,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讲解老师黄宗良称,中国目前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之一,就是一些官员腐败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行政开支大幅上升,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是广义的政府(即党政机关及其官员)的廉洁问题。从体制上看,就是政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还不够协调。
此前,《瞭望》新闻周刊率先刊文指出,“卫生改革基本不成功”,今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
——公共资金监管受到特别重视。9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的曝光,牵出一个庞大的腐败利益链条。
随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知强调,社保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同时,国家审计署也全面介入了社保基金的监管。而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出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予以积极回应,承认对违规主体多负有重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公开表示,发生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要汲取教训,迅速纠正。
上述种种领域,包括食品安全、上学贵、征地拆迁等,都具有“房地产争论”的全部或部分特征。
2006年的种种信号表明,改革深度攻坚,“坚”冰已露。
八大理论创新:催促改革调整出襁褓
改革攻坚,已经有了战略解决方案。
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此前,面对日益暴露的深层次矛盾,中央倡导的八大理论创新逐步提出并成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这八大理论创新为解决我国各种社会矛盾提供了系统、全面的战略思路。
在这重要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党的执政行为有了新的转变。从各个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十一五”规划看,“以人为本”已经成为政府决策的重点方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社会公益性、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增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
——6月,《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出台,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该纲要更加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调以人为本,突出了政府责任。
——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此前从未制定过五年规划的民政部,目前正对“十一五”规划进行紧张编制和论证。其中涉及到“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青少年等几亿人的庞大群体。
同样必须指出的是,类似的调整还是战略性的,对具体政策的落实,细节的填补,也许还将经历如同房地产市场一样的“争论—明确—科学决策”的循环。
如在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中,对社会工作理论、实践、教育和制度建设,以及对民办社工机构的管理办法等方面,都存在着空白,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了解。
同样有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指出,对社会保障的一些基本性、关键性问题,有关部门的规划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如国有资本填补社保基金问题、社会保障异地统筹问题、农民纳入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统一标准问题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今年我国政府明确提出的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一项操作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赖于各职能部门制定清晰化的标准,否则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记者董瑞丰实习生蔡金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