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年3月,江苏省姜堰市将又有150户拆迁户可以提前实现买房的梦想,他们会和今年12月中旬的150户拆迁户一样,实现与政府“合股买房”——倘若不能购买房子的全部产权,可购买其中的部分,剩下的先从政府手里租,最后等有钱了再买回剩余的产权。
“这一突破能够在姜堰先行,除了原有的基础外,得益于建设部经济适用房政策由‘只售不租’改成‘租售并举’的变革。”姜堰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俞进昨天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
但在江苏省建设厅还没有拿出明确的指导方案之前,俞进也坦承,对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在进入商品房体系后,经济适用房未能留在住房保障体系中———还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在住房保障上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的姜堰,却在“夹心层”购房问题上一直未能找到良策。俞进表示,“这些‘没资格享受廉租房、又买不起最小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了我们的心病。”在建议“政府与购房者共享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的两份文件由建设部上报国务院后,各地借此“东风”开始其“探索创新”。在姜堰,针对这类人群的解困定销房得以破冰。
租售并举为民解困
据了解,姜堰目前已由财政出资2000万元建设了近2万平方米解困定销房,专门面向拆迁户中困难群体。
“一共300套房子,每套65平方米,按拆迁托底政策,每户可拿到5万元的补偿款,凭此得到45平方米房屋产权,剩下2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所有。”俞进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介绍,如果拆迁户暂时没钱购买全部产权,可先租着用,租金介于廉租房与公房之间,每月30元。据悉,目前入住的150户中,已有80%买下了全部产权。此外,据姜堰市建设局房改办主任李留珍介绍,就解困定销房政府还有两个保证:一是租期无限,二是不管过多少年买房子,仍以当初建房价格计算。
退出机制有待突破
在解困定销房模式中,姜堰市规定共有产权房在5年之后可以上市交易,“其差价所得利益的50%,归政府。”
南京市建委研究室主任陆玉龙表示,政府以建房初期价格出让产权的模式有利于购房者,但从整体上看缺乏公平———购房收入属公共财政。“共有产权房上市交易后,政府回收差价的做法,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也未能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原则”。
由此看来,姜堰市的做法仍未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内循环”难题———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应该成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来源,但目前这种退出是通过存量房市场实现。
有待继续创新尝试
“姜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苏南城市相比还有些差距,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住房保障体系上的创新尝试。”江苏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江苏鼓励各地对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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