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前三季度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32万新华社发
2006年1至11月,全国累计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80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900万人的120%,首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突破千万人。
“近年来,我国就业总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数都超过900万人。今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更是首次超过100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王亚栋说,新增就业人员突破千万人,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新增就业人员突破千万人,特别是困难群体就业的大量增加,意味着社会就业压力得到缓解,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
新增就业80%来自于个体私营经济,充分显示了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2006年为使更多人走上工作岗位,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就业。
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平稳增长,有效地拉动了就业岗位的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预计,今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5%。
新一轮的积极就业政策扩展了扶持对象,完善和充实了政策内容,调整了相关操作办法,产生了更大的政策效应,在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帮扶困难对象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机制更加成熟。政府部门间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更加健全,参加部门更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7年,我国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仍然很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目前没有就业的下岗职工还有100多万人,再就业难度大。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任务重,2006年至2008年将涉及职工351万人。部分已再就业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
新成长劳动力已进入高峰期。2007年高校毕业生近500万人,压力进一步加大。此外,随着进城务工政策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将保持较大规模。
我国2007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已确定,即继续保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我国将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扩大就业工作。
据劳动保障部介绍,明年将继续贯彻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在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同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军队复员转业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就业再就业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要实现新的进展,在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上要达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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