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23日电 为规范城镇基准地价,贵州日前规定基准地价必须向社会公布,以后每三年更新一次。
贵州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的《贵州省城镇基准地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后,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平衡和确定。基准地价要向社会公布,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
据悉,该《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