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从2007年1月1日正式运行,并在明年内研究决定如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执行案件公开查询服务。即将运行的这套系统数据库将录入全国各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案件信息录入与管理、执行人员信息录入与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统计、执行法律法规查询、执行工作论坛和执行资讯发布7大主要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就是全国各级法院将每年200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等案件基本情况,委托执行、中止执行、债权凭证发放等执行进程情况,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采取情况,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限制出境等司法限制措施和被罚款、拘留、刑事处罚等司法制裁的情况,同时也记载其积极主动履行的情况。
“执行难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一套有效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机制,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将有助于推进解决执行难这一问题。”倪寿明说。
倪寿明说,在针对不同对象、用途设置不同的信息查询模块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随时可以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需要了解的各种信息,并可及时提出反馈意见。但是,由于执行案件信息全面公开将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明年内研究确定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问题。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基础性信息支撑平台。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是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工商、银行、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出境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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