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2月26日专电(记者张建新)为了更好地保证拆迁房屋价格评估的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政府将从参与拆迁“定价”行为中抽脱出来,由房屋拆迁估价机构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定。
25日举行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修订。
有关部门介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是不断调整变化的,目前拆迁补偿已经具备了与市场接轨并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的条件。为了充分体现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天津市将对拆迁政策进行调整,拆迁住宅房屋不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都由统一的标准和评估方法确定,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计算。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证评估的公正公平,天津还将对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的选择、评估程序、评估专家委员会等进行规范,并增设了拆迁行政裁决前和行政强制拆迁前两个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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