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燃气入网费和维修费悬而未决,昨天,《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其中对燃气维修费拟取消,燃气公司负责维修,费用打入气价成本,但对建设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筹措”,绕过了存废之争。从改革目的看,不管是燃气建设费打入城市建设配套费,还是维修费打入气价成本,最终还是由市民承担,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燃气初装费怎样变脸?
燃气建设费和维修费(简称“两费”),成为燃气条例审议的关键内容,几经修改,昨天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对“两费”中的燃气工程及设施建设费(简称建设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目前,我省正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研究如何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燃气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在条例修订案(草案)中只作原则性规定比较合适。待省里出台新政策之后,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制定具体办法。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这部分费用可能要打入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省发改委测算,燃气建设费打入配套费后,预计按照18元/平方米,和土地出让金一并征收,这部分费用肯定要打入建房成本,客观上拉动了房价上涨。该方案已提交省政府省长办公会研究。
“新政策没出台,老政策依然有效。”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处负责人表示,目前,燃气建设费每户1800元,户外挂表的建设费是1700元,如果是IC卡表,再加160元。
维护费不单收成定局
关于燃气设施维修费问题,法制委员会认为,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之后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燃气灶)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费用由用户承担;阀门和阀门之前的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负责维护管理,费用由燃气企业承担。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正常维护的费用,计入供气成本。
根据规定,从今年开始,每户每年48元维修费缓收。到今年年底,全市约65万居民用户,维修费约2000万元,主要用于庭院燃气管网及设施的维护,实行专款专用,当年审计上年收入使用情况,然后确定当年收费标准。
每年市区居民用气2.6亿立方米,如果再分摊2000万元,那么,每立方米气价成本将增加0.077元;如果按照每户48元计算,65万户需缴纳3120万元,那么,每立方米气价成本增加0.12元。
燃气公司期待改变现有收取方式
草案对“两费”的规定,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闫国起认为“比较合理”,不仅利于企业和行业规范发展,而且避免了居民对公司的误解。
人大审议燃气“两费”原声带
关于燃气初装费、维修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有三种意见:一是,燃气公司作为企业,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的是“燃气”,用户用气交气费,燃气公司根本不应当收取初装费、维修费,应取消;二是,燃气初装费、维修费该不该收,不仅要充分考虑燃气用户的利益,还要考虑燃气企业的利益。鉴于国务院即将出台燃气方面的行政法规,省里也将就城市基础配套费问题作出新的规定,目前修改时机尚不成熟;三是,对于燃气初装费、维修费该不该收,如何收的问题,建议授权由政府出台相应规定,由政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制定办法。
鉴于此,条例采纳了多数人意见,燃气初装费按省市政府规定执行,维修费打入气价。这样一来,不管是将来燃气初装费变成城市建设配套费,还是维修费变成气价的一部分,都将最终由买房的市民来承担,并不是最终取消,只是征收的形式不同而已。(记者黄达实习生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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