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必须大力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不断开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一、文化是民族的基本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动力。每一个民族之所以作为民族而存在,一个重要的标志,就在于它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民族的一切形式和表现无不打上文化的烙印,成为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文化的发展推动民族的发展,文化的繁荣促进民族的繁荣,文化的落后制约民族的进步。民族文化的兴盛,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推动民族走向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衰落,则会削弱民族发展的动力。因此,了解一个民族,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尊重一个民族,必须尊重这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必须发展这个民族的文化。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是我国各民族文化的统一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共同缔造、捍卫了伟大的祖国,共同创造、发展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相互交流,水乳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作出了巨大贡献,促进中华文化形成了统一性和多样性的鲜明特征。秦汉雄风、盛唐气象,作为各民族共同铸就的文化辉煌,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不仅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推动中华文化不断向前发展,历久而弥新。少数民族文化对于中原文化有很强的向心性,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也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统一始终是主流。国家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共同愿望和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在世界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独特的,是世界文化多样性赖以存在的基础。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奇葩,也是世界文化和人类文明的瑰宝。在国际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中,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特色,不仅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而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少数民族为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交流是国家和民族交往的重要形式,对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使者。我国种桑养蚕技术和四大发明主要经由少数民族地区传到西方,葡萄、黄瓜等农作物和琵琶、杂技等艺术主要通过少数民族地区传入中原。张骞的驼队与郑和的云帆,不仅将中国优秀文化传播到世界,也将域外优秀文化引入中国,为世界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得到加强,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文化建设和民族工作面临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这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是要把文化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并纳入发展全局,促进全面协调发展;就是要努力形成各民族文化各展所长、交相辉映的生动局面。文化和谐是民族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是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体现。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最根本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实现各民族文化的普遍繁荣与和谐共处。各民族文化愈加繁荣,民族之间的关系就会愈加融洽,社会建设的根基就会愈加深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就会愈加完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切实抓紧抓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同国内其他地区协调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要求。“两个共同”,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处理民族问题经验的科学结论,是民族工作必须把握的根本原则。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精神力量,实现“两个共同”,必须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灿烂文明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这是维系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纽带。大力发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对于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合作,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作用。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提高我国文化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迫切需要。当前,文化的价值日益被社会所认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我们要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科技和国防实力,而且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潜力所在,也是魅力所在。实践证明,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我国文化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少数民族文化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大有发展、大有可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不仅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高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而且也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作出重要贡献。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抵御境外不良文化和腐朽文化渗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现实要求。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各种文化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舞台。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西方发达国家也在抓紧利用经济全球化为其文化的对外扩张和渗透服务。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地区,边疆地区历来是各种文化思潮和民族主义思潮交融、碰撞的敏感地区,是境外文化渗透的前沿地带。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文化渗透,企图把我国民族地区作为“西化”、“分化”的突破口,这对我国的文化安全和边境稳定构成了威胁。因此,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抵御西方的不良文化和腐朽文化渗透,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阵地,维护文化安全和国家利益,成为愈来愈紧迫的重大任务。
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水平与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迫切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发展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以对历史、对后人、对中华民族负责的态度,扎实认真地做好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
三、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当今时代是一个呼唤先进文化也必将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伟大时代。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制定正确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努力开创我国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正确导向。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贯彻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把握方向,坚持正确导向,为民族地区和全国各地的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要注意吸收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吸收国外民族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一切有益的文明成果,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实现先进文化内容与民族特点、民族形式的有机统一。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要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不断增强和激发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权益。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坚持把党和国家的文化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中华文化的统一性与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结合起来,努力创作具有民族特色、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优秀作品,促进中华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良好氛围。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推动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形成繁荣文化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文化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与民族文化专业人才,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融入国民教育和干部培养的全过程,大力加强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建设,培育一批德艺双馨、群众喜爱、充满活力的优秀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队伍。大力培养民族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造就一支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递中华文明薪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力量。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文化工作,必须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在保护挖掘上下功夫。少数民族群众中蕴藏着许多原汁原味的文化财富,必须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挖掘,该保护的一定要全力保护,该扶持的一定要扶持到位,该投入的一定要加大投入,该给的政策一定要给足。二要在狠抓特色上下功夫。少数民族文化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非常突出,只有抓住特色、培育特色、发展特色,才能形成优势、扩大影响、大有作为。三要在发展创新上下功夫。要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少数民族文化充分体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体现继承与创新的结合,体现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的结合,实现少数民族文化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新的时代呼唤新的文化,新的文化推动新的发展。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一个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和文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上来,以文化的力量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发展,增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