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事部就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堵塞人事管理上的漏洞,坚决纠正进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2006年初,齐河县无业人员时某、王某采用仿造县领导人签字、加盖伪造的印章等手段,为他人办理了进入县政府有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录用、调动手续。目前,该案已经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刑事诈骗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齐河县委、县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33名人员全部清退。
通报指出,这起案件是齐河县人事局有关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造成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通报要求,加大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力度,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到基层,严格程序,规范办理,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考试录用规定,各级机关进人都要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决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严肃人事纪律。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允许凭个别领导批条子擅自进人;建立健全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履行人事监管职能,形成制度化的人事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监督机制。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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