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
就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
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孙承斌、李亚杰)记者:何勇同志,您好,非常高兴能有机会采访您。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想请您谈谈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评先表彰活动的背景和目的。
何勇:好的。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五年一次的评先表彰活动,是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的重要决定,也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迈出较大步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深化,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秉公执纪、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决定开展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这次评先表彰活动的基本情况。
何勇:这次评选推荐活动,是根据2006年4月30日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开展的,范围涵盖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系统、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中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活动历时半年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认真地完成了评选推荐各项工作。一是工作程序规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都是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评选推荐的,经过了认真审核并全部以适当方式进行了公示。二是掌握条件严格。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荐中都严格按照条件,认真评选,做到优中选优。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都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当地都有比较大的影响。三是审核把关认真。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对推荐的集体、个人的材料都认真进行了审核,并广泛征求了意见,有的还进行了实地考察,保证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质量。
这次拟表彰的对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以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名义对100个先进集体和180名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另外还从180名先进工作者中评出10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二是考虑到十六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任务艰巨繁重,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众多的实际情况,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299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予以嘉奖。
记者:请您谈谈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特点。
何勇: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多数来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具有很多优秀品质和突出特点。
受到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中,市(地)级以下的纪检监察机关或机构76个,占总数的76%。这些先进集体都能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他们或是多年来全国和省(区、市)的老先进,或是近年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新模范,或是系统和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拓者,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纪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的经验值得推广。
受到表彰的180名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及以下干部156名,占总数的86.7%。299名受嘉奖的人员中,处级及以下干部有276名,占92.3%。他们有的长期战斗在办案第一线,无私无畏,秉公执纪,积极发挥重要的组织和骨干作用,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有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的默默无闻,兢兢业业,不畏艰难,埋头苦干,身患重病仍坚持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深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他们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是反腐倡廉的优秀组织者和实践者;他们刚直不阿,一身正气,是公正清廉的表率。
记者: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您认为最应该向他们学习什么?
何勇: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尽管所处地区不同,所在的工作岗位不同,具体事迹也不一样,但在他们身上都集中体现了对祖国、对人民、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体现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品质、道德修养和工作作风,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纪检监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的缩影,是我们身边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政治品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记者:表彰大会后,各地区、各部门将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您对此有何希望和要求?
何勇:这次表彰大会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格,鼓舞和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把学习先进体现到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去,体现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中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不懈的努力。
一是要把学习先进与提高自身素质结合起来。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党要加强学习的要求,努力学习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金融和贸易等知识,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学习科技知识,把握现代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深刻影响,更好地把现代科技知识运用到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推动工作、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要在实践中磨练意志,积累经验,提高素养。
二是要把学习先进与做好当前的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先进典型最终目的是要提高素质、推动工作。先进典型的事迹,集中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精神。即将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将对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把学习先进与落实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现到全局工作中,渗透到业务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这次表彰为契机,鼓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精神、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三是要把学习先进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学习先进体现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中去。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带头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严格按党章和党的纪律办事,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