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在营造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方面,有何新举措?工商管理部门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且听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一一道来——农民在集市销售自产农产品,不收费
服务“三农”——
一律免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费
新年伊始,刚刚接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的周伯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工商部门在服务“三农”的实践中,已经摸索出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和市场助农等一整套工作机制。2007年,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他表示,从2007年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同时,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针对假冒伪劣食品由城市流向农村,农村食品合格率远远低于城市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周伯华强调,对农村食品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关注和加强。为此,工商系统将对农村食品的重点品种,在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特别要集中力量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目的只有一个,尽快让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实质性的好转。”
加强消费维权——
制止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霸王条款
针对市场秩序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与不和谐因素,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仿冒欺诈、商业贿赂、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甚至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的问题,周伯华强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工商部门要通过不断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快捷高效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文明消费,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周伯华说,2007年工商管理部门将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督促企业自律。同时,严厉打击利用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侵权和欺诈问题,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制止霸王条款,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创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虚假广告误导群众,欺诈消费者,是扰乱市场秩序、引发社会不和谐的一大诱因。 2007年,工商管理部门将对群众意见集中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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