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日在济南举行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称,中国法院系统积极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合乎中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审判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从计划经济时期以行政手段为主解决纠纷,发展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多地以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从一个民事审判庭发展为多个民事审判庭,特别近些年来,包含传统民事、经济、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在内的民事审判新格局逐渐形成。
肖扬说,二000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新出现的利益纷争,及时消除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研究制定大量民事审判规则,确保法律的准确统一适用;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谈到合乎中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模式,肖扬说,目前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当庭举证与质证和必要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的民事审判方式已广为运用,各级法院还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并落实承办人、合议庭责任制等。
目前,全国法院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民事法官共有三万九千九百多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二万七千三百多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一千六百多人。广大民事法官尤其注重更新民事审判理念,重视强化法治观念、当事人权利观念、程序公正观念、平等保护观念、案结事了观念,确保审判观念不断适应时代新要求。
面对新时期的机遇和挑战,肖扬强调,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着力办妥各类民事案件,要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着力平息矛盾纠纷。采取便民诉讼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着力化解矛盾在基层,着力研究解决和谐社会进程中遇到的司法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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