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若干。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图为公开招标的网络截图信息。新华社记者张敏摄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若干。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图为招标文书中的“技术规格”条款(2006年12月18日摄)。新华社记者张敏摄
新华视点:政府采购为何封杀国货——江西高速公路数千万元路面设备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调查
新华网南昌1月7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张敏)今年1月将举行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约300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从开始购买标书、报名甚至到招标结束,所有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只能成为一旁的“看客”。根据该项目招标公告,此次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路面设备必须是“洋品牌”。
政府采购拒绝国货,仅仅是追求高质量吗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若干。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这意味着占据了国内市场较大份额,甚至在国际市场拥有一席之地的国产自主品牌路面设备,不具备此次政府采购的入围资格。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就像婆婆还没看到媳妇、仅听到名字就把她先否决了。
负责组织此次采购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务处处长陈雪飞介绍,本次政府采购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等设备的首次公开招投标,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世行贷款项目之一,采购设备总值约3000万元。
她表示,本次设备采购完全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质优价低者中标。之所以大范围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主要原因是国产自主品牌虽然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过关,远不如国外品牌设备质量相对稳定可靠。
她还表示,国外品牌的设备在购置费用上普遍比国内品牌高出30%甚至更多,为防止国内一些小厂商以“价低质劣”的设备恶意低价中标,只能在招标文书中预先设槛,将这些国内小厂家拒之门外。
针对这种“求洋求贵”做法,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分会秘书长刘文华认为,也许国货有个别技术不如国外知名品牌,但从整体上看,国产自主品牌的高速公路路面设备并非像江西有关部门介绍的那样质量低下。另外,从中国的公路路面养护现状看,目前全国养护经费缺口达数百亿元。政府采购应从售价、服务、技术、性价比等条件综合考虑,不能盲目追求国外品牌。否则对于支持国产自主品牌发展,倡导节约型社会都显得不合时宜。
条款所谓外资品牌,业内人士心知肚明
在路面设备招投标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一些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感到无奈和困惑。他们表示,政府采购的关键是能够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不应该将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而将“国外品牌”作为招标书中的硬性指标,甚至列为“技术规范”,这种门槛设定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刘文华分析说,中国的高速公路养护等路面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已经有20多年历史,国内自主品牌的路面设备已经形成系列,产量大幅度增加,年产值高达数十亿元,不仅能满足国内不同市场的需求,甚至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相当数量的产品具备了国际一流水平。
以江西拟采购的路面养护车辆为例,国内生产同样设备的大型厂家有许多家,如沈阳北方交通生产的沥青路面修补车,鞍山森远生产的路面修补车,甚至还有更为环保的微波技术设备等。
同时,一些大型国内厂商产品因技术先进被列入了“国家863计划”优先发展,有的产品达到了欧洲最严格的生产或排放标准。业内人士对江西此次政府采购舍近求远、盲目追求国外品牌的做法感到不解。
一些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的国内厂商反映,江西此次政府采购所称的“国际知名品牌”概念模糊,容易出现人为的操纵;另外,所谓的“国外厂家在国内投资组装”早已花样翻新,一些厂家打着进口品牌的幌子,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作为企业形象宣传使用,而所有的生产都在国内完成。
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有些招标条款已露出了“马脚”,比如能够满足“国内投资组装”这一条款的,全国只有一到两家,江西的开标结果甚至可以“精确预测”。
业内人士质疑此次招标公正性
得知国产自主品牌厂商参与江西此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遭到封杀的消息,有关专家拍案而起,认为不管采购方出于何种目的,不按招标产品需求衡量供应商产品技术参数,而是人为设立品牌门槛,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行业规范,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上海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祖耀认为,江西此次政府招标文书显然不合行业规范。采购方称,指定国外知名品牌主要是担心国内一些小厂家以最低价中标,造成最低价买到最差设备的局面。但实际上,采购方完全可以在招标的技术规格表述中,设置相应的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要求,甚至对公司实力提出较高的商务条款,比如注册资金,以往的销售业绩等,这样完全可以避免“低价低质”情况的出现。
李祖耀说,江西此次政府采购并没有提出这些限制条件,而是笼统地把国产自主品牌拒之门外,这是不合理的,“很有可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非常办法”。
内蒙古高速公路开发公司设备租赁公司经理王金胜指出,从国产路面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看,该公司去年采购了近5000万元的路面设备,绝大多数是国产自主品牌。这些国货无论售价、技术标准、实际使用情况还是售后服务,相对国外品牌来说都有更多优势。正是因为国产自主品牌在招标采购中的积极参与,使得几年前很昂贵的国外品牌路面设备价格不断下跌,大大节省了采购成本。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除非“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或者“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例外。业内人士指出,显然,在江西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养护设备不属于例外的范畴。
该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