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西藏的扶持力度西藏财政支出九成以上由中央财政补助
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央的巨大关怀,凝聚着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和中央财政状况的不断好转,中央财政对西藏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中央对西藏实行“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特殊优惠财政政策。“十五”期间,不含国债和中央基建专款在内,中央财政对西藏一般转移支付、体制补助、定额补助、专项补助等各类补助财力累计达到475亿元,同口径比“九五”增长284亿元,增长1.48倍。“十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西藏的资金,占西藏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达92%以上,有力地保障了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资金需要。
2005年,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西藏工作,再一次明确并进一步完善了“十一五”期间中央对西藏实行的“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确定的对西藏特殊优惠政策,与“十五”相比,“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西藏的财力补助将翻一番还多。此外,中央财政还明确,对西藏建立特困农牧民生活救助制度、提高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用品)标准和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中央对西藏特殊优惠的财政政策,为西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西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西藏社会局势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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