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采取五大措施控制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十一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9.5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2万吨/年。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落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具体污染防治措施。
由末端治理变为全程控制
《方案》要求,工业污染防治要依靠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有效利用水资源,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抓好造纸、化工、炼化、橡胶加工、淀粉、制糖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尽快完善各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力度,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到2010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主要城镇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的规划与建设,是“十一五”污染防治的重点。海南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多方筹集资金,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辖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各市、县主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各市、县政府要根据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海南省的水环境状况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限制主要流域的规模养殖畜禽,引导畜禽养殖业向消费土地相对充足的地区转移,发展生态养殖,减少畜禽废水直接向流域水体排放。
海口电厂4台机组全面脱硫
据了解,华能海口电厂、金海浆纸厂、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海南钢铁公司钴铜冶炼厂等是海南省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排污单位。
海南省政府要求,华能海口电厂要完成4台12.5万千瓦机组的脱硫和关闭2台5万千瓦机组。其他企业也要根据排放情况安装脱硫设施,改善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余热利用、冶金废物利用、粉煤灰回收利用、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糖业废物利用等行业循环经济试点,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老城开发区、昌江工业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
抓紧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税收、信贷、土地等政策体系,对循环经济项目实施优惠供地,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纳入税收减免优惠目录,对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项目,以及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等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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