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相信朋友,一位34岁的博士、某知名大学讲师、特许经营专家受到了一位40多岁的“处于筹备期的公司的女老板”的聘用,当上了“董事长助理”;也是因为相信朋友,十几名在各自业内“颇有经验”的人前来助阵,成为“员工”。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董事长助理”和“员工”却没拿到一分钱,于是他们打出了“还我血汗钱”的大红横幅讨薪。
博士:
“不是民工也要追讨血汗钱”
5日晚上,员工们聚在公司的租用地、紫竹桥西华澳中心1号楼20D房间内讨薪,虽然没有过激的行为,但仍有派出所的民警和小区保安在维护秩序。由于入职前工资没有明确,有人说女老板余总共拖欠了他们14万元,也有人说是30多万。
“余总在这租了6套房子,我们的办公室在18D,但门锁已被她换了,我们的身份证、扫描仪等私人物品都被锁在里面。”“董事长助理”李先生说,他是通过某知名大学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介绍,认识了“普天伟业商旅共享投资有限公司”的老板余总,因为信任朋友,加上年薪200万的诱惑,李先生于去年11月18日第二次与余总见面时签了合同,做她的助理。李先生的朋友周女士、付先生、宋女士等及一些看到网上招聘信息的共12人也先后来此工作,其中不乏法学、工商管理、餐饮等工作十几年的“业内资深人士”。
“大家一直都很敬业,直到上个月15日余总没按时发工资,大家便开始担心,31日还是不发工资,大家就不答应了,我们虽不是民工,但也要追讨血汗钱。”
“女老板”:
不交文案不发工资
前晚,记者电话采访余总时,她也很气愤,“我只同李先生等两人签了合同,其他人不是我招的。我在工资单上签字是为了支持李的工作,可他们一直没拿出我要的文案,不交文案还让我发工资,这不可能。”余总说,员工都知道公司在筹备期,要拿出好方案去吸引投资,但是李招的人水平不够,没按期做出文案,还耽误了公司其他工作。考虑到员工的生活,她已成立了文案验收组,“谁交出合格的文案就给谁发工资。”
记者在余总签字的一份通知上看到,李先生已被免职,并表示为了公司筹备工作继续进行,在公司未处理完劳资纠纷时,李先生有义务协助完成员工的工作验收及支付工资的工作,公司依验收签单支付员工工资后,再结清李先生的应得报酬。通知中还注明了这些工作的完成时间是1月8日至1月12日。
社会学专家:
高学历往往缺乏实践经验
北大社会学家夏学銮教授说,高学历的人学识渊博,但缺乏在商海里摸爬滚打的经验,对他们来说,筹备一个新的公司策划一个新的项目往往比到一个成熟的公司任职更能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更具挑战性,这种机会和高薪的诱惑以及经验的不足往往使他们很少去考察公司的实力、资金运行情况等实际情况。
律师:
董事长及助理均可成被告
法准律所的单正宏律师表示,如果要起诉,这种诉讼的确很难打,要看证据是否充足。余总与员工之间存在雇用关系,员工劳动了就该得到报酬,不过余总有权要求员工交出劳动成果后再付工资,也有权验收文案是否合格。此外,员工不仅可起诉余总,也可起诉董事长助理,因为董事长助理是董事长的委托人,其行为代表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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