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内外石化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沿海沿江地区掀起一股“石化风”,而作为水资源丰富的长江流域也无一例外地成为国内外化工企业投资的热点区域。与此同时,沿江地区的许多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热衷于上马重化工项目。由于缺乏对长江流域石化产业科学发展的整体规划,目前以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为出发点的石化产业发展布局,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同时还将影响沿岸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图为长江沿岸一化工厂将工业废水通过地下暗管直排长江,在长江上形成很长的污染带。被污染后的江水鱼虾无法生存,威胁沿江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记者陈春园摄
重化工热潮席卷长江“母亲河”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对化工产品的需求日渐增加,以及化工行业结构调整的大力推动,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长江下游的上海、江苏等地掀起一股兴建化工园区的热潮。近年来,这股热潮已蔓延至长江中上游。从长江上游往下走,四川、重庆、湖北、江西、江苏等地都强烈表达了发展重化工业的愿望,将发展重化工产业作为地方经济增长点,并且都宣称有发展重化工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
地处长江上游地区的四川省泸州市拥有丰富的煤、硫和天然气资源。天然气已钻井800多口,探明储量600多亿立方米;硫铁矿资源预测总储量为32.2亿吨,占四川总储量的41%;煤炭储量达69亿吨,占四川总量的33%,且以无烟煤为主。正是依托丰富的资源,泸州市在60多公里长的长江沿线上规划建设了纳溪、合江、高坝等四个化工园区,主要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等,力争将泸州市建设成“西部化工城”。
据记者调查了解,在漫长的长江沿线上,沿江省市的许多城市都将化工产业列为重要产业发展,有的是地方的支柱产业。重庆市利用天然气资源,在位于三峡库区的长寿、万州、涪陵打造天然气化工和盐气;武汉化工发展区计划依托葛化集团,以化工新材料为主,以新领域精细化工为辅,利用良好的水域建港条件和北湖新城的发展,建设化工型港口城镇。
长江水利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21326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目前长江流域正在建设或规划的化工园区就有20多个。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把石油、化工等列为主导产业的有8个城市。
国家环保总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保处处长穆宏强指出,长江流域省市之所以竞相上马重化工业项目,主要原因在于地方经济要发展、政府官员要政绩。重化工业产业关联度高,延伸的产业链条长,一个大石化项目往往可以衍生数十、数百个中小型项目,能够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对GDP和税收的贡献最大。
重庆、湖北、江西等省市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长江流域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和原材料资源以及便利的航运条件,发展重化工产业得天独厚。要想发展经济,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图为江西省九江市一化工厂将工业废水通过暗管排入长江。
记者徐旭忠摄
石化污染成为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杀手”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同时又是工业生产中的污染大户之一。
长江水利委员会环保专家翁立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长江流域许多省市不顾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盲目争上石化项目,布局散乱,特别是一些小型石化企业和石化园区,布局在环境敏感区,环境污染严重,而环境治理十分落后,势必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带来隐患。
据长委初步统计,全国21326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在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包括三峡库区、南水北调输水干渠沿线在内的江河水域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其中45%为重大风险源,大头在长江流域。
记者在重庆、湖北、江西沿江省市采访时发现,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地区对大型化工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即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科学测算,环境专家对此十分担忧:既便是每个项目都是达标排放,但由于整个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限制,许多大型化工园区或项目聚集在一起,还是会产生污染叠加效应,造成严重的生态灾难。一些环保专家说,“尽管一些石化项目能够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但由于各地区的区域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并不相同,并非所有地区都适合上达标排放的大炼油、大乙烯等化工项目。
近几年,随着国内外化工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化工企业十分看好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资源和航运交通优势,纷纷前来投资设厂,这一方面促进当地化工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将污染带到了这些地区。有关专家指出,长江沿岸各地政府应警惕这种“污染性转移”,尽快从“以环境换效益”的短期思维中走出来,提高防范意识。
位于湖北省石首市的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控股的集团公司,现拥有11家子公司,总资产近20亿元,主要生产活性染料,年生产能力达5万吨,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柱。然而,长期以来这个厂排出的工业“三废”,严重污染环境。据当地群众介绍,自该公司建厂以来,总有散发着恶臭的污水向周围的农田明排暗放,居民患癌症、气管炎的人数增多,耕牛等家禽也莫名其妙地死的死、病的病。让人惊讶的是,目前该企业每天产生的200吨高浓度H酸水,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处理,全部直排长江。今年10月18日,这家公司又与德国一家公司达成意向协议,进一步扩大活性染料生产规模。当地环保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产品由于对环境污染严重,在德国属于淘汰生产的产品;生产活性染料产生的工业“三废”,处理难度很大,既便在发达国家也是一大环境治理难题。
实际上,由于石化工业专业性强,基础设施投资强度较大,有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只是简单地将现有的石化企业向园区转移,或吸引其它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进驻。另外,一些高消耗、高污染的石化企业借沿江发展化工园区之机,在地区间进行转移,从发达地区搬向次发达地区。近两年,浙江省加大了对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一些长江中上游省市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到这里等着拿关停企业的名单,一旦这些企业有意向,他们立即将其“招而引之”。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雷享顺教授指出,长江中上游地区许多省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许多地方政府都有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也有一些地方官员追求政绩,于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急功近利,环境门槛过低,这就给一些化工企业的“污染性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戒骄指出,我国对于环境污染治理推行的是“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事实,即使目前地方政府没有提出要求,但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和环保法律的健全,将来也要由企业自己来治理。也就是说,企业污染越严重,时间拖得越长,将来要投入治理的费用越大,一旦所要投入的资金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企业由此可能陷入发展困境,为了避免“自食其果”,化工企业应从现在做起,加紧做好污染治理工作。
在调查中不少环境专家专家认为,重化企业之所以常常落户大江河流域,是因为这类企业通常以消耗大量的淡水资源为依托,而发展重化工业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给大江大河流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或者是污染危险。
防范长江石化危机需多管齐下
许多化工和环保专家认为,针对目前长江流域方兴未艾的“石化风”,有关部门需采取综合手段化解其环境风险。
首先,要统一规划,集聚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戒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迅猛发展的“大石化风”所带来的化工污染环境风险,当前最重要的防范措施就是对长江流域化工产业发展和化工园区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能任由地方政府“拍脑门”上项目,无序发展。刘戒骄说,目前长江流域化工企业的布局发展,多是地方政府主导,除部分石油和石化企业规模较大外,多数企业规模偏小、集中度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也给环境治理带来巨大压力。
化工专家指出,化工产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将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基础设施投资,减少中间环节,延伸产业链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据记者调查了解,上海、浙江等化工园区的成功模式,都是统一提供诸如水、电、气、能、路、通讯,甚至商务网络、宽带等基础设施,企业终端污染也由园区规划建设大型设施来集中统一治理。上海化工园区正是以其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先进的运作模式,吸引了拜耳、巴斯夫、BP等世界化工巨头的投资,一举跻身于世界级化工园区行列。由于许多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很多,如乙稀的下游产品就达5万多个,许多产品之间是环环相连的,集聚在一起,可以减少运输、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其次,如何在发展化工产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专家认为,尽量延长化工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协调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途径。
刘戒骄认为,化工产业有其独特的链式结构,由于许多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很多,如乙稀的下游产品就达5万多个,许多产品之间是环环相连的。一些企业排放的废物实际上可以作为另外一种产品生产的原料,但现在没有企业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白白排放掉了,既浪费了资源,又造成了环境污染。
刘戒骄说,如果长江流域都按照循环经济的原理来布局,做到规模合理、工艺先进,就算在长江流域再建一些化工企业,排污量也未必会增加。
此外,扫除环评体制障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也是目前亟待启动的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今年在松花江污染事件后启动了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行动,排查的7555个项目中,127个国家级项目由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排查;7428个省级及以下项目由各地环保部门排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两大石化公司也排查了各自所属企业的155个项目。
排查结果显示,中国2万多家石化企业,1万家设在长江流域,4000家在黄河流域,2000家在人口稠密区和饮水源地。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
环保专家认为,这些项目单个来看环保标准都是合格的,有的甚至达到了先进水平。但是,它们从区域环境容量上看,即从整个区域规划上看,这么多项目挤在一起又是不合理的。如果不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将无法遏制突发性环境事故的激增势头。
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长江沿岸化工产业发展造成的环境风险是过去数十年中因产业布局不合理累积而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只能通过加强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予以补救,但目前看来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明显缺陷,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的弊病亟待解决。
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反映,《环评法》中虽然提出了规划环评的原则,但并未说明实施方法与操作细则,因此推行规划环评就必须克服体制性障碍。
目前,规划与项目审批机制错位,一些重大规划由地方政府审批,而规划中的项目却由国家部门审批、核准,宏观规划和微观项目在审批机制上倒挂。规划环评优化生产力布局、指导项目环评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不立即修改环评法,不立即实施规划环评,从整体上预防环境风险就很难实现,新的环境风险仍然会继续存在,突发性环境事故仍会继续发生,公众的环境安全仍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