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媒体报道了“上海协和医院的诊疗是手术还是骗术”,说上海东方医院体检表明当事人没有什么大病,但到了协和医院又是动手术又是吃高价药。
巧的是,文中的投诉人王洪艳曾经向晨报热线进行过相同的投诉,但当时有两位晨报热线记者先后与她取得联系,询问详细情况并要求她提供相关证据,而她始终不肯提供。这一度令记者感到事情蹊跷。
昨天,晨报记者分别走访调查了协和医院、东方医院,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2006年11月20日下午15时左右-21日11时王洪艳在协和医院看病并做了宫腹腔镜探查术
副院长:诊断为不孕症,没错
昨天,记者来到上海协和医院,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该医院副院长张新昨天已经找过所有曾接待王洪艳的医务人员了解情况,包括处理退药事务的医务处工作人员。张新告诉记者,去年11月20日15点左右,31岁的王洪艳到医院看病,为其看病的是祝新革医生,这是一名有专业资质的大夫。祝医生回忆说,病人声称自己婚前有过2次流产史,结婚2年,性生活正常,未避孕,但至今未孕。为了能够进一步确认病情,医生为其进行了包括B超、HSG在内的专项检查。B超结果显示,王洪艳双侧卵巢多囊表现,宫颈纳囊,盆腔积液,HSG结果则显示,左侧输卵管通而不畅。综合各项检查数据,医生初步诊断为继发性不孕症、慢性盆腔炎、双侧输卵管炎、多囊卵巢综合症、慢性宫颈炎。
医生建议病人做宫腹腔镜探查术,这是一个检查和治疗皆可的择期手术。在排除病人有手术禁忌症并对其进行术前化学和物理检查后,当晚20时10分,在其全麻状态下进行该项手术,整个手术持续了20分钟,手术相当顺利,随后病人被安排入住病房。当晚20时40分、第二天8时30分、11时,医生分别对其进行了例行查房,医生没有发现有任何异常,王洪艳本人也没有提出自己有不适症状,第二天中午11时,医院就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
根据医院的调查,张新认为:“从病人叙述的症状来看,医生做出继发性不孕症的诊断没有问题,符合常规。从检查的项目来说,B超等项目也是诊断不孕症的必要检查,医生没有增添任何多余的项目。宫腹腔镜探查术的术前和术后等各项检查和查房都是符合医院的手术程序。因此,院方认为对王洪艳诊断不孕症的手术指征、适应症上判断准确,检查项目和用药都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恶意多做检查多开药的情况。”
-2006年11月26日王洪艳以药物过敏要求退药
-2006年12月4日以要回老家看病为由要求复印病历和检查
结论医务科:王洪艳从未要求索赔
昨天下午,协和医院医务科倪科长告诉记者,王洪艳出院5天后,突然来电称自己服用医院开的药后脸部出现红疹,怀疑是药物过敏,要求退药。当天下午,医院将4000多元药费退给了她。12月4日,王洪艳再次来到医务科,要求复印病历和检查结论,声称:“我要回黑龙江老家看病,为了避免重复检查,需要将在协和医院已经检查过的单据和医生的诊断带回老家。”
倪科长回忆说,王洪艳来复印病历时还笑呵呵的,还夸医生态度热情。医院觉得王洪艳提出复印病历的理由合情合理,同意她将需要的材料复印带走。复印结束后,王洪艳提出要将所有的病历和检查结论做封存,她说如果在老家看病后发现问题,要来上海核对病历。“我当时想继续追问,但她一直遮遮掩掩。出于对病人的负责,我们按照她的要求将病历全部封存,双方约定该份材料保存2个月。”倪科长说,当天,王洪艳当着医院工作人员的面,将材料放进了资料袋,并在封条上签名。时至今日,医院还完整地保留了这份封存的材料,等待王洪艳将其拆封。
“上周五,王洪艳突然与药监部门的人一起来到在医院,药监部门随即对药房等相关场所进行了检查。但医院没有收到‘整改’之类的通知。”协和医院副院长张新告诉记者,王洪艳本人从来没有以东方医院检查报告与协和医院不同而提出经济赔偿。“从12月下旬开始,医院曾多次打电话联系王洪艳,但对方以正在开车、正忙等理由回避了。现在,我们也希望能够正面接触她,了解她的真实想法、目的。”
他表示,医院留下的病理组织可以证明,当时手术是有效的、病历记录是真实的。如果经过客观公正的调查,医院确实存在过错或责任,医院不会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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