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
因公司制度不健全,位于临西县大刘庄村的河北航天轴承有限公司磨工车间主任仇某在用水稀释亚硝酸钠溶液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使亚硝酸钠溶液因倒虹吸现象回流到自来水管道系统,导致该企业附近4个巷子的32名村民饮用水中毒。经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此事件被认定为一起过失投放有毒物品的刑事案件。目前,违规操作的车间主任已被依法刑拘。
-村民中毒
2006年12月22日晚至23日上午,临西县大刘庄村部分村民饮用该村公共水塔所供饮用水后,纷纷出现头痛、头晕、胸闷、恶心等症状。
当地政府获悉此事后,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群众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但就在县委、县政府全力调查事件原因过程中,有村民反映,22日19时30分,该村村民韩某吃完饭10分钟后便脸冒虚汗,四肢抽搐,接着便人事不省,后经抢救无效,韩某在发病约两个小时后死亡。
经过初步调查,有关部门得出“亚硝酸钠中毒”的结论,在尚未找到毒源之前,村里的水塔被紧急关闭。
一时间,当地村民陷入深深的恐慌中。
-调查原因
事件发生后,临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展开事件调查工作,在向邢台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的同时,成立了医疗救助、事故调查、社会稳定、后勤保障4个小组。2006年12月23日下午,经邢台市疾控中心检验和市、县专家会诊,事件被确诊为饮用水亚硝酸钠中毒。
在查清中毒原因后,当地政府对中毒者实施免费救治,在保证村民饮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经积极救治,截至2006年12月25日下午4时,出现中毒症状的32名村民全部康复出院。
对于村民韩某“中毒死亡”一事,根据市、县公安部门对尸体的解剖检查结果表明,该尸体具备亚硝酸钠中毒症状,但引发中毒的亚硝酸钠的剂量不足以致人死亡,其家属和其他成员中也未发现中毒症状,对于韩某的死亡,公安部门不予确定为亚硝酸钠中毒死亡。
-事件元凶
经调查,2006年12月21日,临西县大刘庄村河北航天轴承有限公司磨工车间主任仇某违规操作,用车间塑料管接通自来水后,直接放置用于轴承防锈处理的亚硝酸钠溶液内加水,中途停止供水时,仇某未及时拔掉塑料管,导致亚硫酸钠溶液因倒虹吸现象回流至自来水管道,造成该企业附近4个巷子32名村民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根据邢台市、临西县两级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结果,认定这起事件是一起过失投放有毒物品的刑事案件,系河北航天轴承有限公司制度不健全,其职工仇某违规操作所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对仇某刑事拘留。
据了解,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目前大刘庄村民包括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已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临西县委、县政府组织安监、环保、工商、卫生、质检、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所有轴承厂及其他企业、宾馆、学校、饭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存有隐患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或不达标的单位一律予以关停。
-环保通报
今年1月5日,邢台市环保局局长柳金钟带领两名副局长及污控、监察、监测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于当晚6时赶到临西县大刘庄村案发现场,并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组一行首先对河北航天轴承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防锈剂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公司防锈处理液贮存池、大刘庄村自备水塔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化验,随后,调查组同当地领导进行座谈。
根据邢台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大刘庄村自备饮用水井水质亚硝酸钠未检出,该项指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二类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河北航天轴承有限公司防锈处理液贮存池亚硝酸钠含量为3.06%,属危险化学品。
据悉,该起事件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上的缺陷,特别是操作人员没有安全和环保意识,违规操作,是引起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最大隐患。有关部门称,“我们要认真汲取这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同时,对临西县环保局知情不报的行为,在全市通报批评,以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本报驻邢台记者张会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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