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8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医改协调小组组长高强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等。据称,高强的报告当是正在酝酿中的新医改方案的草本。
在社会各界对医改方向长达一年半的争论之后,高强此次描绘出的基本图景并不出人意料。梳理这四项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不难发现,其中体现出的原则正是政府主导、强调公益性以及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这些原则与精神,清晰地表明未来医改方案将是鲜明的“中国模式”。
之所以说高强的这个报告并不出人意料,是因为医疗改革主基调的确定,已经在2006年基本完成。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曾专门进行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内容的集体学习。在这次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
接着,在11月23日,高强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努力保证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这篇文章,分析了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并且明确提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要以加强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首要目标,同时还要坚持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制度、医药购销制度同步改革。
当然,在2006年,人们看到和听到的更多是方向与态度,缺少具体实际的改革文本。而高强部长此次提出要着力建设的“四项基本制度”,框架更为明确,内容更为翔实。这一次,卫生部更为系统化地阐述了未来医疗体制改革的主体方向与落点,恰也说明,虽然对于医疗改革的制度框架和具体操作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大体目标至少在决策层已经达成共识。而这份共识,将是医疗体制改革“中国模式”最宝贵的起点。
在2005年7月有关“医改基本不成功”的争论开始之后,中国医改的模式探讨,也一直不曾停歇。有关借鉴“英国模式”、“瑞典模式”或“德国模式”等的争鸣,不时见诸媒体。不过,卫生部曾专门就此表态,称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体制,而不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
应该说,高强此次抛出的“四项基本制度”,以事实为上述表态做了证明。正是充分考虑到中国人口众多,城乡差别很大以及中国财力的限制,中国的医疗改革才定位于“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全民”突出了覆盖之广,“基本”则折射出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的一定程度。这样的定位,是与国情相吻合的。
正如高强对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解释,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同时,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衔接,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健康保障体系。在此之外,通过改革形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公立医院管理制度。这四个制度之间,逻辑上互有联系,政策上互为配合。如此,“中国模式”的雏形已然形成。
在这个雏形的基础上,未来医疗体制改革更合理更完善的方案当可期待。2006年10月,卫生部曾就有关医改新方案制定的9个研究课题面向全国进行招标。这些课题,涵盖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最敏感也最核心的领域。比如,课题之一“国民基本卫生服务筹资研究”,就涉及到人们最为关注的财政投入等问题。每个类似的子课题的研究成果,将为丰富完善医改方案,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同时,学界的一些有识之士,长期以来热情为医改献计献策。他们的智慧,将为医改方案的完善增色不少。
当然,在肯定医改“中国模式”雏形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落实医改目标远比形成制度框架难度更大。比如,位列“四项基本制度”之首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其本质在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等。而现实情况表明,上述几项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困难重重。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事实上在2006年初就加大了力度启动,但是效果远不如人意。
在过去的2006年,尽管医改方向已经基本理清,但是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太大的改观,医药系统也出现了不少腐败现象,诸如“齐二药事件”之类的悲剧并不鲜见。2007年,在医改目标更为清晰,方案愈加完善的条件下,落实医改目标将成为更为切实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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