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全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洽谈会上获悉,我市年内正式启动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制度,单位超额使用煤电气及成品油将被加价收费,能源垄断行业职工的“福利用能”现象也将叫停。
目前,电、天然气、煤等能源垄断行业的内部职工,普遍存在用能不计量、少计量,享受“福利用能”现象。据市经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年内将出台,能源生产和供应企业,不得设置能源最低消费量,不得让职工无偿、低价使用能源,或使用包费制。企业职工用电、气、煤、油,也必须按市场价格付费。
该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后,“福利用能”行为一经发现,将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收能源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又讯市经委有关负责人称,“十一五”期末,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计划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
今年将首先针对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制定能源消耗限额,加强节能考核。届时,超限额使用煤炭、天然气、电力和成品油的单位,将为超限部分加价付费。加价幅度拟定在能源计费价格的一至五倍。
与之同步,今年将全面启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即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带资金、技术对客户的能源使用和管理做综合诊断,然后提供节能项目设计、设备选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条龙服务。合同期间,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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