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继1998年后自然灾害最严重的一年,民政部门加强救灾资金监管——
●村级张榜公布,县以下民政部门建台账备查
●资金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没有中间环节
●截至目前,灾区恢复重建开工率接近100%
●春节之前,基本保证所有倒房群众迁入新居
记者1月11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2006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因灾死亡3186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均为8年来最大值。
“2006年自然灾害是1998年之后最为严重的一年。”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台风、洪涝、旱灾、风雹、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等各类自然灾害都有不同程度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去年,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受灾严重。民政部先后针对17个省份的灾情启动救灾应急响应40次,其中三级响应8次,四级响应32次,应急时间长达132天。
李立国介绍,2006年中央累计投入各类抗灾救灾资金共111.98亿元。此外,去年10月,民政部会同中宣部等6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单位捐赠的资金总额共计4769.9万元。2006年通过开展各类救灾捐助活动,全国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5.89亿元。
对救灾资金如何监管?李立国说,首先是群众监督。救灾资金包括冬令春荒的补助费和倒房重建补助费,在村一级都要张榜公布;其次是行政监督。受灾群众的补助对象和落到每个人头的补助金额,在县以下民政部门要建立台账,并进行检查。同时在资金的行政管理上,很多资金是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没有中间环节。行政监督还包括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对各级民政部门在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安排上的监督;第三是社会监督,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救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救灾资金走的是“高压线”,是不可触动的。如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出现问题,对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罚。
截至目前,灾区恢复重建开工率近100%,已经完成重建172.2万间,占需恢复重建总数的91.2%,春节前,基本能达到所有倒房群众迁入新居的目标。中央下拨的16.7亿元冬令救助资金现正在陆续发放到灾民手中,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较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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