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6年末,中国已有24个省、2400多个县初步建立了当地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300多万人。
这是中国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李立国介绍,中国在还没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也实行了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救助的人数超过了700万,奠定了向农村低保制度过渡的基础。
他说,到2006年末,中国城市低保对象达到2233万人,城市低保标准已经从月人均162元提高到月人均169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36亿元,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加大了投入,共同保障了城市低保制度较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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