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2日第四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仍以身体不佳为由请假未出庭。
在12日的庭审中,检方与被告辩护律师就吴淑珍就诊医院应否向法院提供吴淑珍病历资料以了解其身体状况,和陈水扁办公室应否提供涉案“机密外交”资料、陈水扁幕僚长应否被传唤出庭作证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张熙怀提出,法院合议庭应调阅自2006年7月1日起吴淑珍在台大医院的就诊记录和病历资料、护理资料等,以了解吴淑珍在什么情况、天气下,适合外出及出庭。吴淑珍的辩护律师顾立雄则表示,吴淑珍目前的身体状况仍不适宜出庭,而调阅吴淑珍病历等资料将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不建议合议庭采纳检方意见。
台北地院合议庭最后决议,下周五(19日)再度开庭时,将传唤陈水扁办公室第二局局长等4名人员作证,至于是否传唤陈水扁幕僚长等其他相关人员,将另外再作决定。
台湾检方于2006年11月3日宣布结束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并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新台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被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被提出起诉、缓起诉。
台北地院2006年12月15日首度开庭审理“机要费”贪腐案,吴淑珍在庭审过程中,突然因身体不适而晕倒,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当月22日、29日,台北地院第二次、第三次开庭审理该案,吴淑珍均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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