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共发生28次风暴潮,比上年增加8次。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春先12日说,这一年是我国风暴潮的重灾年。
国家海洋局12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指出,2006年发生的风暴潮包括9次台风风暴潮,其中4次造成灾害,2次达到橙色警报以上级别;19次温带风暴潮,其中1次造成辽宁省大连市局部地区灾害。
公报表明,风暴潮灾害是我国2006年的主要海洋灾害。全年风暴潮灾害及近岸台风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7.11亿元,占全部海洋灾害的90%以上;风暴潮灾害及近岸台风浪造成的死亡及失踪人数达327人,占全部海洋灾害的66%。
李春先说,本年度风暴潮发生时间较早,5月份就有,灾害时间主要集中在7、8月份,并且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伤较多,渔船沉没损毁严重,多达6980艘。其中珍珠、碧利斯、派比安和桑美等4次台风风暴潮对浙江、福建、广东等省造成严重损失。
在风暴潮发生期间,各级海洋预报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当地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风暴潮预警报,有效、可靠地为防灾减灾提供了依据。受风暴潮影响最大的浙江、福建两省,积极开展人员、船只的安全转移工作,有效地减轻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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