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后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尽快摸索、建立、完善班子运行新机制,达到提高运行效率,扩大党内民主的目标,是当务之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共有14个省区完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中央关于“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换届意图得到很好贯彻;到2007年中,各地四级党委班子换届将按中央要求全部完成。
无论从较早换届的辽宁还是从新近换届的江西来看,党委班子“一正两副”模式日渐清晰。目前全国已换届的省、市、县三级党委内部,除民族地区外,书记、副书记基本上都按照“一正两副”要求配备,常委人数基本控制在11至13人。
一些基层干部及相关学者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换届后党委新领导班子逐步到位,常委会分工负责、集体决策成为新的领导运行形式。新运行形式下,一把手如何决策、受到监督;专职副书记分工;干部的成长提拔路径如何明确;纪委功能的落实等新出现的情况,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摸索解决。
书记直接面对常委
在以往基层党委运行中,“书记办公会”曾占有重要的决策分量,而在新的班子配备模式下,书记直接面对常委的“集体决策”方式,正在摸索建立过程中。
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袁功民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赋予“书记办公会”重大事项酝酿职能,而不是法定的决策机构。不过,以往的实际操作中却承担了大量的决策事项。客观上说,这一形式成为联系书记与常委会之间的一个重要缓冲区,降低了书记“集中”常委会决策意志的难度。
但党委换届后的地区,“书记办公会”退出历史,常委会分工领导、集体决策机制被推到台前。一些书记坦言,如何把自己作为其中一员放到常委会中间,而又能集思广益、统揽大家的决策意志,最后形成高效的集体决策,无疑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他们表示,“开弓没有回头箭”,中央关于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改革意图必须得到贯彻。
因此,书记与常委之间的会前沟通更加频繁。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刘捍东说,取消“书记办公会”后,书记与常委之间联系更加直接。过去一个副书记可能联系几个常委,书记通常先与这个副书记交换意见,然后再由副书记去做其他常委的沟通工作,现在书记必须亲自面对所有常委,因此,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刘捍东认为,书记要首先适应这个新体制,作为决策的总召集人,书记既要作为平等的参与者,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又要在几种意见中敢于果断拍板。不能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断的扯皮现象。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党委书记殷焕明说,按他的理解,在新机制下,书记可以更超脱一些,经济方面多放手让副书记兼镇长的人做,党务工作多交给专职副书记做。书记要多做调研、多谋宏观的事情。书记的心态要调整好,比如在常委会研究问题时,书记就不能习惯性先定调子。他说,自己现在上党委会研究问题,自己发言放到最后一个。“换个位次,就是要体现对大家意志的尊重,避免‘一言堂’。”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新瓶装旧酒”的倾向。比如书记仍然习惯开“小范围联席会”,3个书记加上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长等;还有的地方干脆搞“相关常委碰头会”,以新的形式取代“书记办公会”。
一位书记透露,其他事项都可以直接放到常委会上,但人事问题直接上常委会心里没有底。对此,江苏省委党校教授王世谊说,这是个转变观念的问题。干部人事工作长期以来习惯于少数人酝酿,所以导致了一种不该有的“上会恐惧症”。其实,依靠常委会决策,这是一种法定的形式,不能有例外的事项。
另一个问题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会不会弱化。正在对换届后班子运行新机制进行调研的中央党校教授宋福范说,新领导体制的运行过程中,要切实防止由于减少副书记可能引发的对党委书记的监督和制约更加弱化的倾向。
他在调研后分析,“一正二副”的领导模式,搞得不好,极有可能会加剧党委书记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削弱对党委书记的监督和制约。由于“一把手”对常委的晋升问题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一把手缺乏民主意识,在这样的领导体制下,“一把手”极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越过两位副书记直接或间接对常委施加影响,使常委按照自己的意图办事,从而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大权独揽的局面。
因此,要在新体制运行过程中充分估计到这方面的问题,对新机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对班子“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进行深入研究。
常委要增加宏观意识
新的班子配备模式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减少班子成员分工重叠,提高运行效率;二是扩大党内民主决策形式,实行常委会集体决策。一些接受采访的组工干部认为,从换届结束的地区来看,前者的目的基本实现,但后者在实际运行中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质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副书记的减少,过去一些相应的重叠工作也进行了重新分配,干部的责任主体更清楚了。最明显的是常委中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他们对应的副书记职数被取消,因此原来副书记分管的一些内容相应地分配到这些职位上面。
比如很多地方的常委、宣传部长除了分管宣传文化等传统领域外,还分管教育方面工作,其职责较以前增多了;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等都是班子成员,上面不再有副书记的层级,其独立开展工作的空间大了许多。
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立平说,就组织工作而言,减少层级意味着组织部长的工作担子更重了,推荐干部的工作要做得更细,更周到。由于常委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凸显,常委会集体决策就有了实现的基础。
“但仅仅这样还不够,常委会成员的决策意识、角色意识、民主意识直接影响到集体决策的成效。”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奇说,常委会分工尽量减少交叉,但常委们议事要尽量多交叉。就是说,班子其他成员在讨论一个成员分管领域内的工作时,要说话,要勇于提不同意见。
现在在基层有一种倾向,常委会讨论工作时,往往分管的常委说的多,其他常委有的不说话,有的简单表态,总的情况是不愿意多说,怕伤了和气;一些人还习惯从自己分管领域去看问题,本来是讨论宏观的决策事项,却往往成了为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政策、要人头、要待遇。
对此,王奇分析说,新的决策机制对书记和常委都提出了新要求,在常委会上,书记既要让大家能够坦率地交流起来、讨论起来,又要能够驾驭局势,保证议题能够在得到充分议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就常委而言,必须要有全局的观念,要有议事的能力,“谁分管谁说话”的表达机制必须改成“分管的说明情况,不分管的表达意见”的议事机制。
“这次改革是对基层整个政治生态的一次刷新。”一位关心政治的社会人士说。过去相关领域内的问题,与分管副书记沟通就行了,现在涉及几个常委分管,连请客吃饭安排座位都是“新课题”,谁在前,谁在后,考验着请客人的“智慧”。总之,无论是干部还是社会都要适应这次改革带来的变化,基层的潜在政治习惯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基层党委对新的常委会决策机制运行情况掌握得不是很充分,主动研究分析得不够。大家都知道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对于怎样去适应却心里没有底数。常委会集体决策的质量需要明显提高。
专职副书记有虚有实
“我这个专职副书记忙得很,每天吃饭都吃不过来”,一位换届后的县委副书记说。
班子里保留一名专职副书记,是这次换届中的一个突出特点。目前,已经换届地区的一些党委班子中,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出现了多种结果,面临一种举棋不定的难题。
由于专职副书记是一个崭新的岗位,所以分工中究竟是多一些,还是少一些,是实一些,还是虚一些,从14个已经换届的省区来看,答案都不一样,甚至是五花八门。
以江苏省为例,对副书记的定位,省、市、县三级党委都不一样,而且市与市之间也不一样。江苏省委一名专职副书记是沿用原来的分工,职责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扬州市规定专职副书记只分管党务群团工作,盐城市专职副书记只负责开发区工作,有的市是维持专职副书记原来的岗位,还有的只负责农村工作。少数县级党委中,专职副书记还有兼任政法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的。
一些组工干部认为,关于专职副书记的分工问题,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各地在具体分工中碰到一些难题。
按照“专职副书记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带来两种倾向:一是各位常委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专职副书记会“闲起来”,无事可做;二是专职副书记分管的一些工作,成为被分管常委必过的一道关,影响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实施。
综合各地的情况,目前副书记的职责存在三种较为集中的类型设置:一是专职综合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临时工作。二是专职党务型。负责党群工作、政治工作,与市长(副书记)的分管经济、行政工作相对应。三是兼职综合型。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同时完成书记交办的有关工作。
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说,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很难一下子规定到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但必须处理好,否则会影响到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到班子的和谐团结。
一些党内分析人士预测,专职副书记设置也只是一种过渡性安排。在时机成熟时,专职副书记也会被取消,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常委分工负责制。所以他们认为,副书记职责难定位问题只是一个阶段性难题,需要重视它,但不要太拘泥形式。怎样有利于开展工作和班子团结,就怎样做,不需要“一刀切”式安排。
纪委监督会否被“降格”
记者在调查中注意到,本次换届中,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由原来的副书记改任为常委的变化,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议论的焦点是,纪委书记担当常委,纪委的监督职责会不会被“降格”,纪委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在新的运行机制中显现出来。
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袁功民分析说,纪委书记改任班子常委不存在地位削弱的问题,主要是领导体制改革的需要。从江苏的情况看,所有新上任的纪委书记都是任常委,少数纪委书记兼任副书记或由副书记改任常委。但实际人事安排中,特别在班子排名中,比较注意把纪委书记的排名往前靠,目的还是要突出这个岗位的工作重要性。
一位由副书记改任常委的纪委书记坦言,在换届之初,对于这样一种安排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些想法,特别是对那些已经是班子副书记的纪委书记来说,心里转过这个弯来不是那么容易。不过,这是一项制度改革,必须服从改革的需要。经过了半年的运行结果表明,纪委工作不会因为这个变化而受到削弱。
不过,与以前相比,纪委书记要多一些协调工作。宋福范教授说,协调的力度相比过去肯定要有所减弱。过去,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在班子的分工中实际要重一些,能够直接协调到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如今在都是常委的情况下,直接指挥的因素就会少一些。
但这并不代表纪委的监督地位下降。无论是实际的工作情况,还是目前的反腐败需要,纪委的工作都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常委会集体负责制,就不能用排名或兼职来人为地突出某一项工作的重要。大家分工的工作都很重要,都要在常委会的决策平台上工作,进行科学决策。当然,组织上既然赋予纪委书记的监督职责,那么就要敢于监督常委会工作或常委工作,这与究竟是副书记还是常委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位纪委书记说。
对此,专家也提醒,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新机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对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有效监督,使纪委工作在新的运行机制中的重要性得以体现。
干部提拔路线如何走
长期以来,无论是组织干部的心里还是被提拔干部的心里,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干部升迁去留路线图。但在新的机制下,这个路线图如何清晰,对干部心态有着直接影响。
比如在过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干到一定年限,就有可能从常委提拔为管宣传的副书记或管组织的副书记,然后副书记有可能被提拔为行政正职,少数还被直接提拔为党委正职。另外,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都存在提拔为副书记的可能。
但随着“一正两副”模式的确定,这个升迁路线图似乎被改变。这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心理带来了较大冲击。
“现在换届刚刚结束,大家在心里盘算,压力还不明显,还没有说出来,但再过两三年,这个问题肯定要浮出水面。”王世谊教授说,新机制给干部成长路线带来的改变不是小事情。由于缺少过去副书记这样一个升迁的层级,所以班子中的一些人会提前出现“到顶”的感觉。这样的情绪一旦蔓延开来,无论是对开展工作还是对干部队伍健康成长都是不利的。这里面有观念转变的问题,也有干部的现实选择问题。总之,这个问题是干部不能不考虑的。
这种冲击突出表现在,新体制无疑会使现任的多数常委对自己的未来难有相对比较明确的预期,这样一种心理无疑将会对干部的工作和成长产生影响。“必须防止这样的心理对于工作和干部队伍的成长产生不好的影响”,宋福范教授说。
记者在调查中也了解到一些干部对未来升迁前景的微妙心态。一位当了一届组织部长的干部说,他本来可以到下面一个县市里任书记职位的,但却选择了现任组织部长岗位。本打算等到管组织的副书记退了以后,自己可以顺利接班,但遇到了干部制度改革,提拔副书记的愿望落空。他对自己未来的岗位预期表现出矛盾的心态,也对当初的选择有一丝悔意。而这样一种情绪在一些干部中是普遍存在的。一些接受采访的干部大多并不讳言他们对未来成长路线的关心,他们希望尽早看到新的成长路径安排。
“过去,大家都看到了‘常委—副书记——一把手’这样的成长轨迹,所以到了什么位置,还能到什么位置,有关人心里方向感较为明确。但现在他们在犯嘀咕,是否会出现“常委——一把手”这样的选拔路径。
由于尚未形成一个明朗化的制度安排,所以大家还在观望。”一位资深的组工干部分析说,由于刚刚分工到位,班子成员中对于谁占到了“有利地形”,心里还不明朗,但这个结果一定会有的,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形成了新的成长路线图,这在干部中会产生了很大的导向作用。
“为此,上级党委部门需要转变观念,营造一个不拘一格成长人才和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的局面。要打破选拔干部的思维定势,减少台阶限制,让优秀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这位组工干部说。
也有专家分析指出,从目前的实践看,从常委直接提拔到同级正职的先例已经存在,并有可能越来越多,既然如此,“干部成长的路线图其实已经清楚了,常委的工作表现将是最重要的”,这位专家如此说。(记者郭奔胜车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