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物、打麻将以及为儿子购买学习用品,都用公款“买单”。昨日(15日)从检察机关获悉,武汉市蔡甸区原区委常委刘国圣因涉嫌贪污、受贿罪,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刘国圣先后任蔡甸区新农街党工委书记、蔡甸街党工委书记,2003年12月,调任蔡甸区委常委。
据指控,1999年2月至2005年12月,刘国圣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7次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将个人购置衣物、居室装防盗网、为其子购买增高药和随身听、复习资料等共19万余元费用,都通过他人以“副食”、“餐饮”、“办公用品”等名义在街道办事处实报实销。另经查,1999年至2006年春节前夕,刘国圣因给有关公司帮忙,以及举荐他人职务升迁,先后13次从中收受贿赂共6.6万余元。
去年4月,刘国圣在被“双规”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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