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12日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678万人以内(不含流动人口),福建省将继续坚持现行的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福建省将继续鼓励婚前医学检查,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逐步实行婚前医学检查政府埋单制;将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支持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统一补助;建立健全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输入地政府要把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免费服务项目和药具服务,实现流入人口和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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