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开源设备公司租赁的原公司的设施总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公司在企业宣告破产的时候,仍有约500万元尚未完工的订单在生产线上,而且另有700万元的订单可望签订,但租赁每月需要支付的租金却仅为5000元。
一个连年亏损直至破产的国企总经理,在自己没有投资的情况下,空手买下破产国企千万元资产。同样是这位总经理,在参与工程竞标失败后,仍然神奇地将当地政府近千万元工程承揽手中。
在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破产国企——商城县开源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工程公司”)原总经理杨允鑫,如今成为当地国企改制大潮中令人称奇的“商业运作明星”,也因此受到不少的质疑。
国企宣告破产,千万资产和千万订单低价出租照常经营
开源工程公司是商城县的地方国有企业。据该公司网站介绍,该公司始建于1956年,20世纪80年代开始专业生产环保水处理设备,是“国家建设部、电力部、机械工业总局定点生产环保水处理机械设备的专业厂家”。该公司破产清算组的文件显示,该公司不仅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跻身全国十强行列,成为全国环保机械的重点骨干企业。
杨允鑫,开源工程公司原总经理,1980年进入该公司工作,199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4年1月17日,在商城县国有企业改革中,该公司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破产清算组的文件将该公司破产原因表述为:人员包袱过重,资产负债率高,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无力偿还债务。
就在该公司被宣告破产之时,一个与该公司名称仅少“工程”二字的“商城县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设备公司”)浮出水面,而它的法定代表人竟是杨允鑫。
接着,在开源工程公司被宣告破产一个多月后的2004年2月26日,新成立的开源设备公司与原公司破产清算组签订了生产经营租赁合同,租赁原公司的厂房、设备等设施继续生产经营。
据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开源设备公司租赁的原公司的设施总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公司破产清算组的一份文件显示:“公司在企业宣告破产的时候,仍有约500万元尚未完工的订单在生产线上,而且另有700万元的订单可望签订”。
但是,记者在租赁合同上看到,开源设备公司租赁拥有千万元资产和千万元订单的原公司,每月需要支付的租金却仅为5000元。
记者又在原公司破产清算组的文件上看到,这个租赁生产的新公司2004年完成近千万元的合同,200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00多万元,2006年6月前签订的供货合同就有3000多万元。
据此算来,开源设备公司从2004年至2006年租赁原公司经营期间,完成的供货合同额达5000多万元。但是,按照租赁合同,该公司两年需向原公司破产清算组交纳的租金仅为12万元。
此外,记者在商城县工商部门查到的资料显示,开源设备公司成立日期为2004年8月18日,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2005年10月24日。令记者疑惑的是,该公司是如何在2004年2月就已经刻好了公司的公章,并开始签订租赁合同的。
空手购得千万资产
2005年12月,商城县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请该县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开源工程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总额为652.18万元。
按理说,开源工程公司既然跻身全国十强行列,是全国环保机械的重点骨干企业,那么要想卖到好价钱,肯定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公告拍卖,让众多买家前来竞买,才会卖出好价钱。但是,2006年4月28日,该公司破产清算组的产权出让公告仅出现在河南省信阳市的地方媒体上。
结果,公告期限20天内,只有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允鑫新注册的开源设备公司一家报名。于是,在公司破产清算组上报的文件中,最有可能卖出好价钱的竞价拍卖方式,由此变成了“只能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进行”。
2006年8月,在有关方面的要求下,信阳市同创会计师事务所对开源工程公司的资产再次进行了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3万元。也就是说,同样一个企业的资产,该县两次作出的评估结果相差了近350万元。
由于不是多家企业竞买,而是只有一家“协议出让”,因此,不仅多个买家争相加价竞拍的局面没有出现,反而任由一个买家讨价还价,将国有资产的出让价一再压低。
2006年11月16日,破产清算组与“杨允鑫”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将开源工程公司的评估价值为1003万元的资产(包括商标使用权),以679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了杨允鑫个人。
在原公司破产清算组提供的文件上,324万元是这样优惠出来的:首先,将原公司土地价格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00元降到了120元,减少了评估价值154万元;然后,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对按低价算出的总价款再给予20%的优惠,即再优惠169.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原公司破产清算组的文件显示,在清算组产权出让公告期间,报名的惟一买家是杨允鑫为法定代表人的“开源设备公司”,是一个企业法人;但是,在最后清算组实际出让产权的合同中,购买者却变成了杨允鑫个人,变成了一个自然人。也就是说,原公司破产清算组在对公司资产进行了324万元的优惠之后,却把资产卖给了根本就没有报名参与竞买的另一个买家!
并且,据原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介绍,由于原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权证都抵押给了贷款银行,所以,目前杨允鑫只向清算组支付了150万元,用于原公司职工的安置。其余400多万元,待合同相关权证办理完毕后30日内全部付清。
作为一个破产国企的负责人,杨允鑫从哪里来的数百万元收购公司资产呢?对此,杨允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本人没有钱来购买公司资产,已付给清算组的150万元是他的合伙人筹集的;至于所欠的400多万元,他已与银行联系好了,等相关权证办好后,就立即用银行的贷款来支付。
“也就是说,杨允鑫自己没花一分钱就买到了价值1003万元的公司资产!”开源工程公司一位老职工感叹地说。
杨允鑫还遭到了其他方面的质疑。
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开源设备公司注册资金2100万元,杨允鑫本人也向记者表示,在新公司中他的股权比例是51%。那么,他注册公司时应该有1050万元以上的资产才行。
对此,开源工程公司另一名职工说:“杨允鑫一方面说他自己没有钱,一方面又有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如果他没有那么多钱,那难道他是涉嫌虚假注资?如果他真有这些钱,那这么多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此次开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担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的商城县发改委副主任刘方勋,之前是该县经贸委长期分管该公司的官员,而最后出资购买公司整体资产的杨允鑫,在公司破产之前长期担任该公司的负责人,两人有多年的工作关系。
开源工程公司一名职工表示,这样两个有着多年工作关系的人,在公司资产转让过程中,一个代表政府对资产进行清算出让,另一个则成为惟一的买家,这种安排是不是不太妥当?是不是应有更合理的制度设计?
离奇承揽政府近千万元工程
杨允鑫令人称奇的运作方式,还不只收购原企业资产这一件事情。
商城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是享受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6274万元。2006年4月,该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面向社会招标。当年6月28日,河南国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中标,并与项目办签订了合同。
在此次招标中,杨允鑫为法定代表人的开源设备公司也参加了竞标。但是,由于其投标价格过高,当场失去了竞标资格。
在该工程招标文件中,甲方项目办对乙方中标方的工程合同价款列出了3种支付方式:
一、如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由商城县财政担保,乙方垫资,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分五年付清工程款,并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担所欠工程款同期商城县农村信用社基准贷款利息。
二、如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甲方以出让土地方式抵冲工程款。
三、如果一旦污水项目国债资金到位,甲方必须优先将国债资金支付给乙方”。
但是,到了2006年9月,商城县污水处理项目办却对付款方式有了新的解释。在对国威公司发出的一份文件中,该项目办称:“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只有一种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中付款内容一、二、三条,其中二、三条是第一条的补充”。也就是说,工程款全部由中标方垫资,即使甲方国债资金到位也不行。
对此说法,国威公司感到十分震惊。该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了3种付款方式,并且前两种方式应是在第三种方式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会成立。同时,该公司还指出,根据《担保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保证人,所以第一种付款方式明显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成为无效约定。
此后,国威公司与商城县项目办交涉多次。但是,就在双方就此关键问题进行交涉,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商城县项目办要求国威公司履行合同,将全部设备安装到位,同时又以国威公司延误工期为由,于2006年12月7日通知终止了与该公司的合同。
而据河南省财政厅提供的资料,商城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500万元国债资金,早在2006年10月17日就由省里拨到了信阳市。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资金运转规定,2006年10月24日这笔资金就应该到了商城县。
那么,这件事情与杨允鑫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商城县污水项目办与国威公司终止合同之前向县政府递交的请示报告中,该项目办首先请示批准与国威公司终止合同,同时请示对“我县环保设备厂能够生产的工艺设备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同时,还请示对新承接工程的单位的付款方式为“预付机电设备款20%,货到安装完毕至90%,待验收合格后除保留足够保修金外,一次付清”。结果,该请示很快得到该县政府有关领导的批准。
据商城县项目办主任、城建局副局长张强介绍,该请示中提到的可以给予优先照顾的“我县环保设备厂”,就是杨允鑫名下的开源设备公司,目前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交由开源设备公司实施。
“对于通过招标中标的国威公司,该县项目办坚持以最差的付款方式对待,然后宣布终止合同;而对于在招标中失败的开源设备公司,该县项目办却不仅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而且立即开出了最好的付款方式。”国威公司一名负责人说。
“一个没有中标的当地公司,为什么能够得到比中标公司更好的待遇?我们认为,杨允鑫在购买原破产企业时还欠县政府400多万元,一旦他的公司实施了政府的这个900多万元的工程,杨允鑫就可以通过赚取的利润来抵偿购买国有资产的价款,再演一场一箭双雕的好戏。”这名负责人说。
商城县有关部门:我们所做的一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商城县有关政府部门均表示,他们所做的一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商城县发改委副主任、开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刘方勋说,公司破产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所有重要事项也都是由领导批准的,清算组的工作都是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的。在向县政府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清算组称,开源工程公司破产后租赁经营,然后又进行了产权整体出让变现,达到了依法破产、保护产业、安置职工、涵养税源的目的。
商城县城建局副局长、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办主任张强也说,与国威公司终止合同,完全是因为国威公司未履行合同、延误工期造成的。此后,项目办将工程交给开源设备公司,是被逼出来的办法,不存在对开源设备公司的偏袒。
一律师称杨允鑫购买公司资产明显违反国家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杨允鑫这样国企负责人购买原公司产权的方式,在经济学界被称为“管理层收购”,又称“M B O(Managem ent Buy—Out)”。对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2005年4月11日专门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在这个《暂行规定》中,国家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作出了一些详细的要求,比如需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收购的管理层应当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以所购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等。
但是,在记者的采访中,商城县开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组不清楚、也不能提供杨允鑫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也不能提供杨允鑫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而杨允鑫则告诉记者,他就是准备用所购产权向银行融资,并用以支付购买产权欠付的400多万元的。
对此,河南省郑州市一名律师认为,杨允鑫购买开源工程公司资产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对于管理层收购(MBO),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曾表示,国资委、财政部出台专门法案规范管理层收购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改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还必须根据后续的执行和实际操作情况,对法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细化。
同时他表示,管理层收购目前仍然是国企产权改制过程中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的通道之一,因此必须禁止,不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应该禁止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因为“这些资产的性质都是国有的”。而对于以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暗箱操作而转让给管理层的国有资产,郎咸平称“必须坚决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