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如果在2007年的保送生资格的遴选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严肃处理。
今天,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和获奖材料的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被取消保送资格和参加高考资格,已经进入高校学习的将被取消学籍。而弄虚作假的中学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介绍,对保送生资格的审查和推荐过程的监督是今年工作强化的重点。
为保证保送生生源质量,教育部要求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必须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所有测试和考核工作都应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避免影响中学正常教学工作。
高校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生源所在中学公示,并由省级招办对本地区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并确认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高校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要经学校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两周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省级招办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教育部要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进一步完善和公示本校制订的推荐办法。中学将根据公布的推荐办法,严格选拔本校综合排名前20%的学生,经中学和省级招办“两级”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集中公示。
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生源所在省的省级招办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记者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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