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少年男女外出玩耍,在避雨期间,4少男竟将一少女轮奸。2007年1月16日,灵宝市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欣欣、雷晓亮、王明、张小兵8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6月26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贾欣欣、雷晓亮、王明、张小兵与王玲在灵宝市阳平二中学校玩耍时,因天下雨,5人就来到学校后的小庙中避雨。其间,贾欣欣对王玲产生歹意,即向被告人雷晓亮、王明、张小兵提出与王玲发生性关系,雷晓亮、王明、张小兵表示同意。随后,王明从阳平二中一同学处要来被子铺在小庙的地上,4名被告人对王玲实施威胁,并用树枝条对其进行殴打,迫使王玲脱掉衣服,接着,贾欣欣、雷晓亮、王明、张小兵分别对王玲进行奸淫。之后,被告人贾欣欣、王明又分别对王玲进行猥亵,并再次对王某进行奸淫。
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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