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见过本案中的这些毒品,我也不认识这些东西就是毒品。”面对走私、运输、贩卖海洛因近800公斤的指控,曾被警方冠以“毒枭之王”头衔而“名声远扬”的韩永万如是作答。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以韩永万为首的特大跨国贩毒团伙案进行公开审理。出人意料的是,三名被告人均推翻了自己曾经作出的有罪供述,异口同声地声称自己“无辜”,而其家属委托的6名辩护律师也全部都是作无罪辩护,其理由均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面对如此反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仍然毫不松口,坚持指控:韩永万及其两名团伙成员构成或分别构成走私、运输、贩卖三项重罪。
审理从昨日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午后14时30分。由于案情重大,昆明中院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法庭上:被告人“大义凛然”
从侧门被押进昆明中院第二号大法庭时,韩永万扭头朝旁听席上扫了两眼,满脸阴沉,毫无表情。紧随其后的,是案发后为外界普遍“公认”的他的两个得力马仔,段必武和韩啟繁,相比之下,他们都显得比自己的老大更白净,也更胖一些,尤其是仅24岁的段必武,他在看守所“制服”里面穿着一件白色的休闲衣,看上去比较悠闲,不时还挤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
“如果我真实施了这么严重的贩毒罪行,我怎么有脸再踏入祖国半步?”在为自己做最后陈述时,段必武这番话多少显得有点“大义凛然”。
但显得更加“悠闲”和“大义凛然”的,无疑还是被称为“毒枭之王”的韩永万,虽然他被例为第一被告,而且,所有罪行的指控都齐集于一身,他还是显得沉稳而又阴鸷,他的话不多,一旦开口,必然就是为自己辩护,认为自己绝对“无辜”。他这样说道:“我2001年曾经因贩毒而在缅甸被审过,之后的这几年一直在边境上做生意,如果我是有罪的,怎么早不抓我呢?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的事……”
审理中至少有一大半的时候,被打开手铐坐在被告席上的韩永万都在不停晃动着双膝,不知是真的“问心无愧”、无牵无挂,还是色厉内荏,故作镇静。
公诉人:指控三次毒品犯罪
通过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简单明了的《起诉书》,这一跨国犯罪团伙大概的罪行展现在了法庭上。
2001年2月初,韩永万指使杨新能、杨清效(已判刑)购买数十吨白糖,把从境外组织到的186千克毒品海洛因藏匿其中,从芒市出发运往昆明,再经昆明转运到沿海销售。同年2月13日,杨新能、杨清效遵照这一“指示”,以运输白糖为名义,开着云F15459东风大货车直奔昆明。该车在途经木康检查站时被截住,警方当场将藏在白糖中的186千克海洛因查缴。但是,当时并不在车上的二杨侥幸脱身,不久后,警方在昆明将他们抓获。
2004年6月至8月,韩永万从境外组织了数量更大的一批毒品海洛因,并与段必武合谋将该批毒品从瑞丽运往广州销售。同年11月,在段必武的安排下,这些毒品被藏匿于柚木中,以装运柚木作为掩护进行运输。在运输途中,这辆“木材车”没能逃过公安机关的视线,民警在柚木中查缴毒品海洛因净重达206千克。
见这两次大买卖如此顺利,韩永万便一心想再做一票更大的。2005年七八月间,他又精心准备了多达383.35千克的海洛因货源。8月的一天,他决定把这次任务交给韩啟繁,叫此人携带这些毒品前往缅甸,交给缅甸佤联军2518团的团长鲍岩板,再由鲍岩板转运到缅甸的勐阮进行贩卖。但是,尽管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鲍岩板运毒的车辆还是没能躲过中缅两国联合专案组的侦查。2005年9月10日,两国警方联合查获该车,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83.35千克。
韩永万:妻受牵连觉“委屈”
在公诉人宣读完以上起诉书内容时,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昆明中院刑三庭副庭长杨忠发问:“被告人,你们觉得起诉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属实?”“全部都不是事实!”三被告几乎异口同声。
审理中,另一已经伏法的大毒枭谭晓林的名字被多次提及,因为公诉人称韩永万曾安排自己的手下,去找谭晓林接头。对这个说法,韩永万同样予以否认,他坚持说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谭晓林。
“那你怎么知道他的存在?”法官问。
“因为他名气很大,他有自己的武装……”韩这样回答。
法庭上,韩永万不时流露出“委屈”的神情。其“委屈”的原因之一在于:在他落网后,他的家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牵连”。公诉人在庭上宣布的其妻的一份书面材料记载:他们是在1989年结成夫妇的,一共生了四个孩子,家庭比较幸福。丈夫经营着玉石厂等多家企业,还开了一家医院,虽然生意不是很好,但她相信丈夫绝对不会去贩卖毒品。丈夫被抓后,她在尚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缅甸方面的人带走,此间,有三名始终跟她在一起吃、一起睡,并且一直逼问关于韩永万贩毒的情况。直到7天后,她才恢复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