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闻办公室今天披露,2006年,我国通过销售彩票筹集到彩票公益金277.6亿元,中央集中和地方留成各138.8亿元。
财政部表示,彩票公益金将主要安排用于民政福利、公共体育、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红十字人道救助、残疾人教育康复等社会公益事业。
此前曾有媒体发问,每年超过百亿元的彩票公益金用到哪里去了?国家审计署曾发布报告指出,每年100多亿元彩票公益金在收缴中央财政后“直接拨付相关部门安排使用”,而没有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国家审计署报告中也指出,中国红十字会下属单位将财政部拨付的用于检测项目的彩票公益金63.31万元购置小轿车、旅行车,列支办公用房租金等。
彩票公益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从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资金。公益金的主要来源:从事彩票销售总额中按不低于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为30%),公益金利息收入,即开型彩票的弃奖收入。
财政部去年规定,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元月说,去年共销售中国福利彩票约495亿多元人民币,筹集福彩公益金170多亿元。其中,公益金除部分上缴国家财政外,全部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民政部本级留成的公益金约7亿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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