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第十三轮政府级边界谈判18日至20日在中国南宁举行。中越双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进程,确保按照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最迟于2008年完成全部勘界立碑工作。
双方还同意,保持海上问题谈判势头,认真研究和积极商谈共同开发,继续落实好中越菲(律宾)三方协议。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和共同开发谈判。加强北部湾务实合作,切实维护北部湾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共同保持边境地区稳定,为边界谈判创造有利条件。
双方认为,本轮谈判取得了积极成果,为维护和发展中越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分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等三方面。两国于1999年正式签署了陆地边界条约。2000年,两国正式签署《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关于海上问题谈判,两国自1995年起成立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就南沙群岛问题举行谈判。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同时探讨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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