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土地管理,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山东省将实行严格的土地执法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屡次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土地违法行为的情况,山东省将强化对地方领导责任的追究和问责,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案情专报、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要从严从重公开处理。
为了坚决制止突击批地和圈占土地行为,省政府近期将集中开展一次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并要求各地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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