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更好地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我省将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近期内将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
农民工同住子女是指跟随父母到城市生活就读的农民工子女。
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介绍说,我省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不得歧视农民工子女,要做到农民工子女与城镇职工子女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与此同时,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省教育厅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全省有2.2万名残疾儿童少年需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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