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1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就有关人口政策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十一五”
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绝不是简单的“一胎化”、“一孩化”政策,而是分类指导、有所区别。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等省市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部分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5.9%;在农村,实行第一胎是女孩允许再生一个的政策,共有19个省,占总人口的比重是52.9%;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农村,实行的是生育2个孩子的政策,这部分人口占总人口的9.6%;在西藏等部分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允许生育2个以上的孩子,它占总人口的1.6%。
此外,在城市,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2个孩子。还有6个省规定,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2个孩子。
有少数人主张放开“二胎”,我们也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根据大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十一五”时期,必须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
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
老龄化
靠放宽生育缓解不可行
中国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年人急剧增加,是过去出生高峰人口周期性地进入老年期造成的,与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放宽生育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可行,一是会增加新生人口,推迟和扩大人口规模及其实现相对稳定的时间,不符合中国人口发展战略;二会在新增出生人口对老龄化派上用场前,增加社会负担,形成老少负担“两头沉”。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发达国家不同。有些人把发达国家的老龄化叫做“先富后老”,把中国的老龄化叫做“未富先老”,拿二者作对比,提出了中国人口的“崩溃论”或者叫“危机论”。这个看法不见得正确。中国政府在日前发布的《决定》中,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若干政策和措施。中国还有15年左右的“人口红利”时期,及早采取行动,“又富又老”的社会是可以实现的。
目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4亿,占总人口11.03%。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到15年基本实现正常
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与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关系,加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但并不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就必然导致性别比偏高。事实上,在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等不施行严格生育政策的国家以及中国的台湾省,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解决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发展社会生产力,尽快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和女童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中国将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1981年为108.47,1990年为111.3,2000年为116.9,2005年1%抽样调查为118.58。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今年全国范围内推行
经过两年试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父母年龄达到60岁,由财政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一人600元,对城市人来讲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讲,两个人就是1200元,确实能够缓解他们的困难,使他们的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实行“四权分离”:资金发放权、资金管理权、资格确认权和社会监督权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资格确认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信用社、邮政局和金融部门分管,资金的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对于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省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辽宁省中央财政负担40%,福建省和山东省中央财政负担20%。
采访人:人民日报记者李晓宏白剑峰
解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