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对陈明华进行监控,当得知陈明华已从广州潜回海口,根据陈明华好色的特点,他们决定“引蛇出洞”——诱捕潜逃副行长。
2006年11月21日,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审判长宣布开庭,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椰城支行原副行长陈明华被法警押上审判台,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指控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副行长违规开出信用证
2005年,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之子麦发雄违规办理信用证贷款案发。2005年4月20日,身为海南培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麦发雄涉嫌受贿罪,海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符永恒涉嫌行贿罪一并被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决定逮捕,拘押于看守所。
紧接着,陈明华收受符永恒巨额贿赂款的丑行也进入了检察机关的视线,并很快予以立案。
陈明华是海南临高县人,上世纪90年代初,他大学毕业后,又经一番发奋苦读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凭着高学历这块敲门砖,他很快被安排到中行海南省分行工作。他积极的工作态度,加之勤于思考钻研业务,很快赢得银行领导的赏识。
1995年,年仅32岁的陈明华便被任命为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椰城支行副行长。莫要小视小小的支行副行长,也是有职有权有势的实权人物。此后,同学朋友与他的来往多了,不断有人登门造访。1998年5月的一天,海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符永恒和海口城坚公司总经理刘炳坚(另案处理)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明华。
符、刘二人找到了手握实权的陈明华,请求以美伦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椰城支行申请开具427.74万美元的两单远期信用证,并反复赌咒承诺,生意赚了钱立即还款,事成之后,一定重谢陈明华。
陈明华到案后交代,自己在反复权衡后,侥幸心理战胜了理智,他为自己打气,古往今来都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于是他决定为海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开具两单数额为427.74万美元的远期信用证。
事隔3个月后,陈明华以请领导吃饭、送礼物为由,向刘炳坚要了10万元人民币。正当符、刘二人用批准的信用证款紧锣密鼓地进行进出口钢材生意之际,他们用陈明华批准开出的第二单信用证款进口的钢材在广东湛江被中纪委工作组查扣。
美伦实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归还银行巨额垫款。就这样,批准信用证垫款的直接责任人陈明华难逃干系。1998年12月,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查明事实真相后,免掉了陈明华副行长的职务。
被免职后大肆敛财
其实陈明华被免职反省后,还是被另行安排了参加追偿贷款的工作。1998年12月,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委派陈明华到广东湛江协调处理美伦实业有限公司钢材被查扣事宜。然而,陈明华自从仕途路断之后,便怀着侥幸的心理,在贪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
检察机关查明,陈明华以帮助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办事需要费用为由,打电话向刘炳坚要了20万元;后来又向刘炳坚“借”了100万元。2000年初,由于美伦实业有限公司无力全部归还椰城支行为其开具信用证后的巨额垫款,陈明华便来了个将错就错,他和刘炳坚、符永恒、麦发雄等人,先后两次商量瓜分美伦实业有限公司用信用证经营获得的700多万元钢材销售款。陈明华态度坚决,以自己被解除职务要做生意谋生为由,提出要拿260万元。刘炳坚和符永恒商量后,指令财会人员以陈明华的名字在农业银行开户,并存入50万元人民币,通过陈明华的同学王贻源将存折送给了陈明华,拿到存折后,陈明华全部取出,用于个人支出。
就在陈明华大肆敛财之际,符永恒案发。在陈明华得知符永恒被捕的讯息后,陈明华的心里便天天在打鼓,深知罪责难逃的他,早就做好了逃跑的思想准备,他要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试图逃往外地,与办案人员周旋一番后,陈明华真的潜逃出岛了。
千方百计捉他归案
得知陈明华潜逃的消息后,海南检察分院反贪局立即挑选了三名具有追逃经验的干警组成追逃小组。决心无论陈明华逃到哪里,也要千方百计将他捉拿归案,对他绳之以法。
为尽快抓捕陈明华,办案人员用技术手段获取陈明华的消息,并对陈明华进行24小时监控,以图掌握陈的隐藏地区和活动地点。
然而,使办案人员大失所望的是,陈明华外逃后关闭了自己的手机,且从不直接与亲属朋友联系,追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但追捕小组干警没有气馁,他们对症下药,决定先从调查陈明华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入手,全面收集有关信息,并很快将获取的有关电话通话记录输入电脑,进行排序,筛选分析后,办案干警惊喜地发现,原来陈明华是借用朋友的手机在和外界联系。
逃跑的日子不好过,陈明华整日东躲西藏,生怕被擒。2005年10月1日,追捕小组干警得知陈明华已从广州潜回海口,根据陈明华好色的特点,办案干警决定采取“引蛇出洞”的方法,进行诱捕。
在办案干警对海口市某宾馆进行全面布控之后,请宾馆大堂的女服务员协助,让她打电话给陈明华,故意用娇滴滴的声音说她刚从上海来,谎称陈的朋友托她带来了土特产,约陈来宾馆取一下。
当信以为真的陈明华来到宾馆,刚一跨进大厅时,便被布控干警一举拿下。
接着,侦查取证的工作紧张而有条不紊地展开,为全面掌握陈明华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对美伦实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料及涉案信用证副本、相关合同资料、单据等,还有送给陈明华的有关财务转账凭证等,逐一核查,并及时固定下来,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陈明华受贿的犯罪事实彻底暴露出来。
证据扎实可靠,互相印证,该是获取陈明华口供的时候了。
办案人员第一次讯问陈明华,这位昔日年轻的副行长就已失去那种飞扬的狂态,其神色沮丧,目光暗淡,明显已体验到失势后的炎凉。
审讯中,陈明华还算有自知之明,想争取个好的认罪态度。他对自己违规为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办理400余万美元信用证的事实,以及为办证收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的30万元现金、100万元转账支票、50万元现金存折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很快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2006年11月21日,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经庭审调查,合议庭合议后,庄严地宣判:被告人陈明华身为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海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开具两单金额为400余万美元的远期信用证,先后4次收受贿赂款180万元。陈明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行贿的符永恒早在2005年11月25日被一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