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监察部对郑筱萸腐败案的调查情况汇报,要求彻查此案。会议认定:“郑案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郑筱萸1998年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首任局长。自2005年7月始,该局多位司局级、处级正职官员因受贿相继被捕。也就是从那时起,坊间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烂”掉了、郑筱萸本人也有问题的传言四起。今天郑案的遮羞布终于被撕开。
事实上,郑案除了“败坏形象”,更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仅郑当家的这些年,“齐二药”、“奥美定”、“欣弗”、“人体免疫球蛋白”等重特大药品或医疗安全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等环节的问题接二连三曝光。同时,国内“龙口毒粉丝”、“红心鸭蛋”、“苏丹红风波”、“多宝鱼事件”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
面对接连发生的重特大药品、医疗、食品安全事件,恐慌心态在全社会持续蔓延。郑案被公开披露前,人们往往更多从生产经营者伤天害理的角度,以及监管部门监管不作为不到位的角度加以痛斥,并期望通过监管执法工作的改善来增加用药、医疗、吃饭的安全感。然而,郑筱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腐败窝案不仅令人瞠目结舌,也给所有善良人们心存的丝丝幻想以严重打击。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央政府为改变经济及市场秩序监管的缺失、失误、失职和职能重叠交叉的混乱现状,以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标志,相继组建起煤监局、安监局、土地督察局、银监、保监、电监委以及下辖的派出机构(譬如地方银监局)。为确保监管生效,国家投入大量物力财力,除此之外,事先顾忌到地方政府对监管工作的干扰难以避免,这些机构在省以下一律施行垂直管理。对此,社会各界和媒体曾一度寄予厚望,期待这些重权在握、物质条件比一般行政监管部门要优厚许多的监管机构,能为百姓生命健康及正当利益的保障“看家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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