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个人合作建房运动”在温州率先突破瓶颈,顺利拿到了土地。随后,温州房管局公开表态,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涉嫌欺诈”。一下子将人们心头升腾起的那点希望浇灭。
个人合作建房,与其说是对一种新型住房构建模式的探索,毋宁说是对高房价的抗争。但是,各地风起云涌的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找不到成功的先例。
有人会问,在国外获得普遍成功的建房模式,为什么在中国就不行?这里有一个大前提:美国等国家,土地是私有的;而在中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这就决定了个人合作建房,首先要解决“拿地”难题。
从现行法规看,土地实行“招、拍、挂”方式进入公开的市场以后,允许个人合作建房机构平等参与住房用地竞买。但在实际操作中,个人要拿到土地远没有那么简单。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国家对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用地已经明令禁止,对城市私人建房也停止了用地审批。全国那么多的个人合作建房机构屡屡失败,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拿不到理想价格的土地。
目前,取得土地的方式有二:一是协议土地,但是政府出让的土地越来越少,一般都必须是政府支持的项目;二是公开拍卖土地,和其他开发商竞争,地价一般会被房地产商炒得很高。
有人因此责怪政府对个人合作建房在土地上没有给特殊的优惠政策。其实,政府不可能把廉价的土地出让给个人集资者。政府一旦这样做,势必破坏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生态,最终搞乱房地产市场。由此,个人集资造房只有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土地。
温州个人建房者成功拿到土地,人们第一次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可冷静分析一下就发现,“拿地”成功距离建成交房仍然路途遥远。
资金问题是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第二个难题。
假使一个住宅项目拿地款是两亿元,按每人15万元计算,需要1300多人集资。想要在一定时间内找到这么多合作者,本身就有困难。而如何保障集资资金的安全,更影响着参与者的信心。“把钱交给你,你们会不会跑掉?”这样的担心不但参与者会有,政府也会有。弄不好,个人集资建房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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