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利用煤炭资源,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从煤炭开采、焦炭冶炼两大行业入手,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意见要求,煤炭行业首先要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进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调整改造中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利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生产电力和新型建材产品。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的小型煤矿数量减少70%,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的煤炭产量要占到总产量的90%以上。全省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和大型煤矿主要工业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大中型煤矿矿井水复用率达到70%以上,排放达标率100%,矿区可绿化区域内草木覆盖率达到70%以上。煤矸石利用率达到当年排放量的70%以上。
同时,焦炭行业要严格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工艺、优化产业布局。鼓励炼焦企业区域集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焦化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到2010年,将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000万吨以上,焦炭企业数量减少到150家左右,企业平均规模达到60万吨以上。吨焦耗新水控制在2.5立方米以下,焦炉煤气利用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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