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药监局宣布,佰易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有关规定,收回其《药品GMP证书》,但却未公布个中原委。20日,《中国经营报》率先披露了佰易之祸源于其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此后,卫生部、国家药监局提出“暂停销售和使用佰易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国家药监局在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拿出了的“初步查明结果”。
佰易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认证仅54天后,就被收回证书,并被有关部门责令暂停销售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现在,持有GMP证书的医药企业约药企有4000余家,佰易这样的问题药厂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还是仅仅冰山一角?由此人们不能不对我国GMP认证制度提出疑问。
问题为何出在项目必查头上?国家药监局对佰易的初步调查显示,该企业在生产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过程中,部分产品不能提供有效完整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套用正常生产批号上市销售。免疫球蛋白制剂属于血液生化制品,《血液制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企业通过GMP认证必须要有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也就是说,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初步查明结果”,是所有的血液制品企业拿到《药品GMP证书》的必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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