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羊城晚报》报道,28位河南酒业“大腕”,将联名向正在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省、市、县、乡镇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种公务、商务宴请、交流活动中,要倡导优先选用豫牌名酒。
虽然该提案特别声明“是提倡,而不是强制”,但还是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议题竟然出现在了政协会上,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政协会议是极其严肃的政治活动,关于政治协商的内容,早在1989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就有过原则规定,协商的话题一般都是严肃的政治议题。至于公务宴请要用哪里的酒,不可能成为严肃的政治协商内容。
作为酒业“大腕”,向政协会提出这样的提案,很显然是把自己摆在了“利益代表”的位置。由此,笔者想到不久前广州医卫界政协委员将分组讨论开成“诉苦大会”的新闻。从“诉苦大会”到“公务宴用本地酒”的倡议,让人发现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某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在陷入“角色迷失”的误区。
笔者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论从社会角色、身份责任、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还是公众期望上,都不应该只为某个行业说话,而应该为公共利益说话。在如此庄严的会议上,竟然把省、市、县、乡领导带头喝什么酒作为议题,这让老百姓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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