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透露,今年春节,本市城镇离退休(职)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将领到一次性发放的生活补助费,这笔补助费将随2月份养老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享受生活补助的人员有两大类:一类是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并于2006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另一类是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于2006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城镇离退休(职)人员补助标准
l、年龄在80周岁及其以上(192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50元。
2、男性年龄在70周岁及其以上(193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65周岁及其以上(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月养老金不到750元或月生活费不到600元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
3、离休干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
4、其他退休(职)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
以上各类人员补助不重复享受,并按就高标准执行。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补助标准
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于2006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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